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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財政預算案宣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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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方剛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財政司司長在草擬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期間,透過一系列不斷在各電子媒體播放的宣傳信息和在報章刊登廣告,邀請市民發表意見。有商界人士指出,有關宣傳短片經常在電視的黃金時段播出,既耗用大量公共資源,亦佔用了商業宣傳的時段。此外,司長在該等信息中,以不符合經濟原則為由,把市民的訴求全部否定,政府諮詢市民的誠意成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宣傳信息和報章廣告的總開支(包括贊助),該等宣傳信息在各電子媒體播放的次數和時間,以及有關的報章廣告的版面數量;

(二)上述宣傳信息是否採用了電子媒體向政府提供的免費「政府宣傳信息」時段;該等時段的使用準則(包括如何篩選題材);該等時段在過去12個月曾宣傳的題材的數目及所涉播放時間,以及上述關於財政預算案的宣傳信息佔用的時間及百分比;及

(三)上述宣傳信息和報章廣告的統籌和策劃有否外判予公關公司負責;若有,所涉開支為何;若否,哪個政府部門負責有關工作?

答覆:

主席:

(一)每年財政司司長制訂預算案之前,都會進行公眾諮詢。政府同時會展開宣傳,以加深市民對財政預算案制訂過程的了解和鼓勵他們提出意見。本年度預算案諮詢期結束,政府共接獲約6,750份意見書,是2008/09年度所收到1,005份意見書的六倍。

  政府就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公眾諮詢,共製作了10輯電視宣傳短片及12輯電台宣傳聲帶,製作費共$400,000元;同時亦委託本港著名漫畫家製作了一本以「今日的決定,改變更遠的未來!」為主題的預算案諮詢漫畫版,漫畫版共印製30,000本,主要在中學派發。製作費為$337,000元。

  上述宣傳短片及聲帶於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2月15日期間,分別在本港的5家電視台共41條頻道及3個電台共12條頻道播出。在電視頻道播出總次數為6,371次,平均每日每條電視頻道播放約2次;而在電台頻道的播出的總次數為1,760次,平均每日每條電台頻道播放約2次。政府並沒有就諮詢刊登報章廣告。

(二)根據《廣播條例》和商營本地免費電視台節目服務及聲音廣播服務電台的牌照條款,在每小時的廣播中,均須撥出不超過一分鐘時間予特區政府免費播放公益宣傳片或宣傳聲帶。此外,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亦根據牌照條款,指令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在每兩小時的廣播中,撥出不超過一分鐘時間免費播放公益宣傳片。

  根據廣管局指引,政府宣傳片和聲帶的訊息須關乎大眾利益及市民廣泛關注的事項。

  過去12個月內,本地電視台及電台各頻道提供予政府使用的免費時段,總長度分別約為230,560分鐘及103,660分鐘。在這期間,政府播放的宣傳片約390套,電台的宣傳聲帶約450條,涉及的議題超過70多項,包括禁毒、健康與壎矷B道路安全、社會福利、勞資關係、就業、職業安全、環境保護和政策諮詢等。

  播放有關財政預算案諮詢的電視宣傳片的總時間長度為3,185.5分鐘,佔過去12個月全部電視免費時段1.38%;而播放有關財政預算案諮詢的電台宣傳聲帶的總時間長度為880分鐘,佔過去12個月全部電台免費時段0.85%。

(三)財政預算案的宣傳計劃是由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策劃及執行,政府新聞處提供協助。政府並沒有聘用公關公司提供策劃、統籌或顧問服務。



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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