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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事組織外交大會首次在港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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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海事組織(IMO)將於五月十一至十五日在香港舉行拆船公約外交大會,這將是國際海事組織首次在亞洲舉行的外交大會。

  在今日(四月三十日)的傳媒簡介會上,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秦炳輝指出國際海事組織是聯合國轄下機構,專責規管國際航運的安全標準、海洋環境保護措施和海上保安事宜。去年六月,IMO正式通過並接納中央人民政府有關香港主辦外交大會的建議。海事處是負責與IMO共同籌辦這項活動的政府機關。
 
  秦炳輝說:「這次外交大會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國際安全與環保拆船公約》。」

  外交大會將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預計屆時會有約五百名來自IMO成員國、跨政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代表參加為期五日的外交大會。

  秦炳輝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都會,不但在運輸和電訊方面通達全球,而且具備一流的會議設施和其他基礎建設,是舉行國際會議和展覽的理想地點。」

  「香港作為國際航運樞紐,很榮幸能夠舉辦這個為通過公約而召開的外交大會,從而確保結束營運的船舶不會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構成不必要的風險。」

  秦炳輝表示四十多年來,香港作為IMO的聯繫會員,一直堅守IMO的宗旨,致力促進船舶安全和改善海洋水質,貢獻備受肯定。

  秦炳輝亦指出香港舉辦這次外交大會,將會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公約草案一旦通過,新的公約會就船舶的設計、建造、營運,以及把結束營運的船舶送往拆船廠前的準備工作,實施若干強制性的規定,以推行安全和環保的拆船措施。此外,公約會規管拆船設施的營運,以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盡量減少對環境的任何不良影響。

  公約全球生效後,相關的執行機制也會得到落實,以規定船舶須備有建造時所用有害材料的清單,並遵守拆船作業的發證和報告要求。

  公約的附錄會載列修造船舶時禁止使用的有害材料一覽表。船舶須接受初次檢驗、營運期間的定期檢驗及拆船前的最終檢驗,以便驗船人員核實船上的有害材料清單是否符合公約的要求。

  拆船廠須按船舶的實際情況和有害材料清單制訂「拆船計劃」,訂明每艘船的處理方法。有關方面亦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轄下的拆船設施能夠符合公約所載的要求。

  IMO會制訂一系列指引,協助實施這條新的公約。至於公約的生效條件(即所需當事國數目和商船總噸位比率),則會由這次外交大會訂立。



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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