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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香港綠色學校獎」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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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環保會)發出:

  第七屆「香港綠色學校獎」頒獎典禮於今日(四月三日)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

  是次典禮的主禮嘉賓包括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王倩儀、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及第七屆「香港綠色學校獎」(小學及中學組)終選評審委員會主席余若薇、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環保會)主席李宗德、教育局副秘書長陳嘉琪博士、環保會教育工作小組召集人譚兆炳校長及第七屆「香港綠色學校獎」(幼兒學校組)終選評審委員會主席呂東明校長。

  「香港綠色學校獎」由二○○○年開始由環保會、環境保護署及教育局合辦,香港教育學院、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職業訓練局協辦,並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贊助。

  此項獎勵計劃的目的是鼓勵學校制訂環境政策及管理計劃,以達致綠色學校的目標;及提高學校管理層、教師、非教學人員、學生及家長的環保意識,培養他們對環境友善的態度及鼓勵他們實踐環保生活。

  本屆共有96間中小學及93間幼兒學校參加獎勵計劃。本會期望透過是屆「綠色生活」的主題,鼓勵學校全體老師、學生、非教學人員及家長從細微的環節茪漶A實踐環保生活,為可持續發展的環境作出貢獻。

  是次終選評審由余若薇擔任中學及小學組的終選評審委員會主席。委員會根據學校在「環保基礎建設」、「環境管理」、「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的成效」及「學校成員對環保活動的參與性」等五方面的表現,選出中學組及小學組的冠、亞及季軍的得主。

  委員會最終決定中學組的冠、亞及季軍分別為沙田蘇浙公學、靈實恩光學校(中學部)及福建中學;小學組方面,香港紅十字會瑪嘉烈戴麟趾學校(小學部)及聖公會榮真小學並列冠軍,季軍則為大埔循道徽z小學。

  至於幼兒學校組方面,終選評審委員會的主席由環保會委員呂東明擔任。評審委員會根據四項評審範疇,即「環保基礎建設」、「環境管理」、「環境教育」及「家長對環保活動的參與性」,各選出三至四間幼兒學校獲得「最傑出表現獎」。

  救世軍錦田幼兒園在各評審範疇均獲「最傑出表現獎」;而明愛打鼓嶺幼兒學校亦繼第六屆「香港綠色學校獎」獲得「環境管理」、「環境教育」及「家長對環保活動的參與性」的「最傑出表現獎」後,於本年度取得「環保基礎建設」的「最傑出表現獎」。

  中學組及小學組的得獎學校可獲得由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贊助的現金獎,用以推廣學校的環境管理及環境教育。本屆中學組的冠、亞及季軍分別獲得$60,000、$50,000及$40,000的現金獎;而小學組的冠軍各得$45,000的現金獎,而季軍則獲$30,000的現金獎。至於幼兒學校組方面,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贊助$5,000的現金獎予四項評審範疇下的每個「最傑出表現獎」。

  如有查詢,請致電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秘書黃漢偉,電話:2835 1212。



2009年4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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