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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事務管理局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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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

  在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的會議上,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審議了三個個案,全部均涉及持牌機構有否遵守法定要求和有關節目標準的業務守則的規定:

(i)第一個個案涉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三十日晚上九時至十時的時段內,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本港台沒有遵守有關廣告時間的法定限制。廣管局向亞視發出勸諭,促請嚴格遵守《廣播條例》的相關規定。

(ii)第二個個案涉及124宗公眾投訴,遭投訴的節目為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業電台)雷霆881商業一台在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三十日及二月二日早上六時至十時播放的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廣管局向商業電台發出勸諭,促請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的相關規定。

(iii)第三個個案涉及679宗公眾投訴,主要是關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至七日在無谷炮O電視有限公司無言肮‘x播映的電視節目「志雲飯局」,以及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邦q視)翡翠台播映的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和相關的新聞報道節目。投訴被裁定為理據不足。

  上述個案的詳情載於附錄。

  廣管局知悉,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影視處處長)在二零零九年二月行使其獲授權力,處理了109個個案(涉及209宗投訴),裁定其中4個個案(涉及4宗投訴)屬於輕微違規,61個個案(涉及140宗投訴)屬於理據不足,餘下44個個案(涉及65宗投訴)則不屬《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的管轄範圍。影視處處長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以來,每月處理的投訴數字見圖一,而二零零九年二月份各類被裁定為理據不足的投訴見圖二。詳情請瀏覽廣管局網頁(網址:www.hkba.hk)。

附錄:

個案一: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沒有遵守法例有關廣告時限的規定

  亞視向廣管局報告,本港台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三十日晚上九時至十時的時段內,累計播放的廣告時間,較法例規定的10分鐘限額分別超出30秒和5秒。

  《廣播條例》(第562章)附表4第11(1)條訂明,除了其他事項之外,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的廣告時間,在每天下午五時至晚上十一時的時段內,每個時鐘小時的累計廣告時間不得超逾10分鐘。

  廣管局得悉,亞視已主動向影視處呈報有關失誤,並已採取補救措施,包括全面培訓員工,令他們熟習有關規章,以防日後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廣管局裁定,亞視違反廣告時限的規定。廣管局向亞視發出勸諭,促請嚴格遵守《廣播條例》的相關規定,並要求亞視在完成培訓後兩個星期內提交員工培訓計劃的報告。

個案二: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三十日及二月二日早上六時至十時在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雷霆881商業一台播放的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

  124名公眾人士向廣管局投訴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該節目討論一宗涉及地政總署在大澳砍伐鳳凰木的事件。大部分投訴人不滿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播出的一輯,投訴的主要內容如下:

(a)節目主持人任意和過分使用粗俗、粗鄙及具有辱罵成分的語言羞辱一名政府人員。主持人作出無理的指稱及毫無根據的指控,其言論對有關人員不公平,並具有侮辱成分;
(b)節目主持人威脅在該名人員的辦公室門外張貼鳳凰木的訃文,言論使人驚恐、具恐嚇成份和令人不安;
(c)節目主持人不負責任地使用及濫用公眾大氣電波;及
(d)節目對社會、兒童及青少年有不良影響。

  廣管局知悉(i)節目為個人意見節目;(ii)主持人在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的一輯節目內,使用「我唔用賤格、下賤、無恥、無口齒、低劣、低莊、下三流,都唔足以形容你...,都唔足以形容你(部門)...,卑鄙、無恥、下流、賤格,唔能夠形容你]鴾U三流...」等言語責罵有關的政府人員;及(iii)有關主持人亦在同一輯節目中聲言,他會在農曆新年期間,在該名人員的辦公室門外張貼鳳凰木的訃文,並邀請聽眾就如何恰當地形容政府處理有關鳳凰木的手法,提出建議。

  廣管局根據既定程序,對有關投訴作出調查,結論如下:

(a)關於持牌機構有否以負責任的手法播放節目和避免在沒有需要的情況下引起聽眾反感方面,廣管局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有關的持牌機構沒有以負責任的手法播放節目,也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節目引起聽眾反感。

(b)關於被投訴的言語是否粗鄙或不適合廣播方面,廣管局認為有關言語並非不可接受在一個並非以兒童聽眾為對象的節目中播出。

(c)關於節目有否對青少年及兒童造成不良影響方面,廣管局認為,由於節目以成年聽眾為主,而且在並非以兒童聽眾為對象的時間播放,因此節目不大可能對青少年及兒童造成不良影響。

(d)然而,廣管局認為,儘管該節目主持人可能對有關砍樹事件的處理手法感到失望,但該位主持人在言論中突顯有關人員的姓名,對她作出個人辱罵,並就她的品格作人身攻擊的處理手法,並非純粹就事件表達意見。廣管局認為,該位主持人在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的一輯節目內,沒有特別小心處理其可對個別人士的聲譽造成影響的言論。因此,持牌機構違反了《電台業務守則-節目標準 》第34段(註一)的規定。

  廣管局向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發出勸諭,促請嚴格遵守電台節目守則的相關條文。

個案三: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至七日期間在無谷炮O電視有限公司無言肮‘x播映的電視節目「志雲飯局」和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邦q視)翡翠台播映的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及相關的新聞報道節目

  廣管局接獲679宗公眾投訴,主要是關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至七日在無谷炮O電視有限公司無言肮‘x播映的電視節目「志雲飯局」和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邦q視)翡翠台播映的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及相關的新聞報道節目。投訴人主要不滿節目中的女受訪者及在無酉B翠台的有關節目播放訪問她的片段,並認為有關節目會對兒童及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

  廣管局的行政主管,即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在作出詳細調查後,行使《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第391章)授予的權力,裁定有關投訴理據不足。廣管局得悉並認同上述決定。

  廣管局向來尊重廣播機構的編輯自主,而選擇受訪藝人和決定節目取材,純屬廣播機構的編輯決定。根據調查結果,無谷炮O電視的節目「志雲飯局」及無邦q視的節目「東張西望」,並沒有任何內容不適合兒童收看或不宜在有關時段播映,而被投訴的無邦q視新聞報道亦沒有任何違反業務守則關於規管新聞報道的條文(註二)。

  廣管局會根據既定程序,將上述投訴轉達有關的持牌機構。

註一:有關條文規定,節目如會影響包括個別人士在內的聲譽,持牌機構應特別小心處理。
註二:《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 》第9章規管新聞報道,有關條文清楚列明新聞報道須準確、持平及公平的要求。



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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