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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港簽署特區第二階段援建工作意向書(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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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四川省常務副省長魏宏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見證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四川省人民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成都簽署《就香港特區第二階段支援四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意向書》(《特區第二階段援建工作意向書》),並交換了一些首階段項目的《項目合作安排》文本。
  
《特區第二階段援建工作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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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十月十一日,川港兩地政府簽訂了《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支援四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合作的安排》(《特區援建合作安排》),就援建工作的基本原則、確定首階段二十個援建項目、項目管理安排、資金管理安排,以及溝通協調機制等事宜定下合作的框架。

  本年二月二十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將早前同意開立的二十億元撥款增加四十億元至共六十億元,注入「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信託基金」(基金),推展特區第二階段的援建工作。在《特區援建合作安排》的基礎上,川港雙方議定了一百○三個項目在第二階段推行。

  簽訂《特區第二階段援建工作意向書》的主要目的,是闡明川港雙方的初步共識,以及港方就香港特區第二階段援建工作的意向,以便進一步推展有關的工作。初步議定的第二階段援建項目共一百○三個,包含五十二個教育、二十一個醫療康復、七個社會福利,以及二十三個與臥龍自然保護區重建相關的項目。特區政府會與川方緊密聯絡,進一步細化項目的工程範圍和估算費用。特區政府就第二階段項目的最高總承擔額約為三十八億元。貫徹「政府牽頭、全民參與」的精神,特區政府會聯絡香港賽馬會和一些商業機構,鼓勵它們資助一些項目。整體的目標是利用基金現有可動用的資源,全數推展有關項目。

《項目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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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簽署《特區第二階段援建工作意向書》外,川港雙方亦在今天就十三個首階段援建項目交換《項目合作安排》的文本。特區援建工作以項目為基礎。川港雙方會就每一個援建項目簽訂《項目合作安排》,詳列有關項目的範圍、規劃及技術標準、工程里程碑,資金發放安排,以及項目管理和監督審核的細節安排等。《項目合作安排》的簽訂,有助進一步落實相關的援建項目,確保特區援建的資金都能用得其所、有效和到位。

基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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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立法會新增撥的四十億元中,特區政府已經預留了一億五千萬元,給香港的非政府機構向基金申請資助,以推展建議的援建項目。基金和相關政策局會繼續有關的審批工作。有意向基金申請撥款的機構應儘快提交申請,預計下一輪的審批工作會在本年五月中進行。申請表格和指引可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網頁下載(www.cmab.gov.hk)。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成都期間,亦與副省長魏宏及四川省相關的部委會面,川方的代表就災區重建工作最新的進展,以及重建項目的管理及審計工作作簡介。

  今日的第二階段意向書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與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劉捷簽署。



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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