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護署在鯉魚門發現座頭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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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及專家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鯉魚門一帶發現座頭鯨。
該處為主要航道,海事處已提醒船隻小心航行。
漁護署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乘船出海滋擾座頭鯨。
發言人說:「據現時觀察,座頭鯨的行為尚屬正常。專家相信牠仍然有能力游向大海並返回正常洄游路線。減少人為滋擾,有助增加座頭鯨返回外海的機會。」
發言人表示,漁護署會繼續聯同專家及有關部門密切監察鯨魚的情況。
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及罰款十萬元。
完
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