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漁護署呼籲市民避免滋擾座頭鯨
**************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今日(三月十九日)呼籲市民,避免乘船出海觀看自三月十六日起在東博寮海峽一帶出沒的座頭鯨。
 
  發言人指出,座頭鯨屬高度瀕危物種,市民應該尊重這種珍貴的動物。若該區船隻數量大增,繁忙的海上交通可能令這條鯨魚受驚或對牠造成滋擾。

  「為個人安全�虓Q,遊客應該避免近距離接觸這條身長達十米的成年巨鯨,因為追蹤及追逐鯨魚可能引致碰撞並構成危險。」

  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違反該法例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及罰款十萬元。

  漁護署會加強巡邏以防觀鯨活動對座頭鯨造成滋擾,並會繼續監察鯨魚的情況。

完

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1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