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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動議的決議案致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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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動議的決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以我名義提出的第二項議案,把豁免電動汽車首次登記稅措施的實施期限,延長五年,即由本年三月三十一日延長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在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我們宣布實施電動汽車豁免首次登記稅的措施,為期三年。這項措施的目的,是要鼓勵市民使用電動汽車這種較環保的交通工具。

  我們曾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及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四次建議延長豁免期,亦獲得立法會通過。現時的豁免期將在本年三月底完結。為繼續鼓勵更多市民使用這類車輛,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年度的財政預算案內,建議把這項豁免措施的實施期限再延長五年,直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我謹此建議根據《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第5(4)條提出決議案,以實施上述措施。

  主席,我謹動議議案,希望各位議員支持。



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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