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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新任申訴專員(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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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九日)宣布委任黎年為新任申訴專員,由二○○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五年。

  行政長官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作出是項委任。新任申訴專員的遴選工作是通過公開招聘進行,並由一遴選委員會向行政長官就委任事宜提交意見。

  黎年現年五十七歲。他在一九七四年加入政府,最初任職司法書記及行政主任,其後於一九七六年加入政務職系,並曾在多個決策局及部門工作,包括民政署、前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等。他於一九九六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出任貿易署署長,並於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二年六月出任廉政專員。黎年在二○○二年七月至二○○七年十月出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

  就這項任命,行政長官表示:「黎先生擁有超過三十年的豐富公共行政服務,及優秀管理才能。我有信心在他的領導下,申訴專員公署會繼續為市民提供一個獨立和公正的申訴渠道。」

  現任申訴專員戴婉瑩的任期將於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行政長官感謝即將卸任的申訴專員,並表示:「戴女士在過去十年表現出卓越的領導能力及對申訴專員公署工作的承擔。在其任內,申訴專員充分發揮其作為市民申訴的寶貴及有效渠道。她在處理公眾人士對行政失當的投訴及改善公共行政素質方面的貢獻,廣為社會人士認同。」

  「在戴女士任內,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與外地申訴機構接觸,使公署能夠了解國際最新發展。戴女士現時兼任國際申訴專員協會及亞洲申訴專員協會的秘書長,足以證明她作為申訴專員出色的表現。同時,申訴專員亦跟內地進行定期的交流,這些交流無疑提供不少機會促進了解及有利雙方的工作。」

  行政長官對戴婉瑩在出任申訴專員期間的優秀服務,表示衷心的感謝,並祝願她在未來的日子順心滿意。

  遴選委員會主席為范鴻齡。成員包括張建東博士、施祖祥及行政署長麥綺明。



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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