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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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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四日)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本財政年度起,政府分期向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撥款10億元,以推行一項為期五年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津貼計劃),向長者自住業主提供更完善的資助,協助他們維修保養其物業,改善樓宇的安全狀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自津貼計劃推行至今,房協分別接獲及批准的申請宗數,並按申請人的居所所屬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部分申請不獲批准的主要原因;房協已批出的款項總額;及

(二) 會否將津貼計劃的範圍擴大至包括非長者自住業主;若會,何時會落實有關安排;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我的回應如下:

(一) 自「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於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推出至二○○九年二月底止,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共收到3,930宗申請,並已批出其中2,533宗申請,涉及約6,310萬元款項;其餘的1,000多宗申請正在積極處理中。房協沒有備存有關申請的分區統計數字。

不獲批出津貼的申請個案,主要是由於申請人的資產或入息超逾領取津貼的限額、或申請人並非自住業主、或申請人因個人理由主動取消申請等原因。

(二) 低收入或全無入息的長者自住業主,往往因經濟拮据而不能適時妥善維修和保養其自住居所,以致居所日久失修。「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是特別針對這些有需要的長者自住業主而設,配合政府關懷長者的政策目標,加強對長者自住業主的資助,協助他們維修和保養自住物業,確保樓宇安全。我們暫時無意把專為長者自住業主而設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其他人士。

  儘管如此,財政司司長剛於二月二十五日在二○○九-一○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公布,政府會與房協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合作,以10億元在未來兩年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協助約1,000幢舊樓的業主進行樓宇維修,同時亦可為建造業界在短期內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這項行動不設資產及入息審查,合資格樓宇內的所有業主都可獲得維修費用八成津貼,以16,000元為上限,長者自住業主則可獲全數維修費用津貼,以40,000元為上限。政府將於短期內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若獲得通過,我們預計這項行動最快可在二○○九年五月推出。我們相信這項行動將會進一步協助舊樓的非長者業主進行維修工程。

  此外,屋宇署、房協及市建局有多項其他計劃,協助非長者自住業主進行樓宇維修工程,包括由屋宇署管理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房協管理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和「家居維修貸款計劃」,以及市建局管理的「樓宇復修物料資助計劃」和「樓宇復修貸款計劃」。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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