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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下的相應法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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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將由四月二日起實施,為配合改革,其中牽涉的《2009年婚姻訴訟(費用)(修訂)規則》需作出相應的法例修訂,並會提交立法會申請批准。

  上述法例修訂屬技術性質。司法機構發言人說:「修訂旨在依循在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下,去年已獲立法會通過及制訂的新《高等法院規則》及《區域法院規則》內的若干訟費評定項目。」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於二月二十四日訂立《2009年婚姻訴訟(費用)(修訂)規則》。

  發言人補充,計劃在三月十八日向立法會申請批准。如獲立法會批准,有關規則將由四月二日起生效。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旨在改善民事訴訟的規則和程序,主要目的是簡化並改善民事司法程序;鼓勵及促成和解;及讓法庭資源得到更佳的分配和運用。



2009年2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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