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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因涉管有虛假文書的罪行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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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三日)稱:「一名香港居民及兩名內地旅客因串謀管有偽造的馬來西亞及日本護照,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

  首名被告嚴建平,被控二項串謀管有虛假文書的罪行,他被裁定罪名成立,每項控罪各被判入獄三年,同期執行。

  另外兩名內地旅客的被告為鄭長峰及陳建兵。他們各被控以一項串謀管有虛假文書的罪行。他們承認控罪,並各被判入獄二十個月。

  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入境處調查人員在前往阿姆斯特丹的登機閘口將三名被告截停,並於嚴的行李內搜獲兩本日本及兩本馬來西亞護照。化驗結果證實該四本護照是偽造的,並分別載有兩名內地被告的照片。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管有虛假文書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四年。



2009年2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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