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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因藏有偽造身份證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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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香港居民因藏有偽造身份證及虛假文書,被判入獄。

  四十六歲的男被告鄧德昌於二月二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偽造身份證的控罪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的控罪。每項控罪各被判入獄二十個月,同期執行。

  案情透露,入境處調查科人員於二○○八年一月搜查一個位於九龍塘的單位,其間發現兩名內地人在單位內進行裝修工作。鄧德昌為該裝修工程的判頭。大廈的出入境紀錄顯示鄧德昌曾四次帶領該兩名內地人進入該大廈。兩人每次都登記為香港身份證持有人。

  兩日後,入境處調查科人員搜查鄧德昌的居所。搜查期間,於單位其中一個抽屜內發現五張偽造身份證及六張偽造身份證的副本。當中一張身份證載有其中一名內地人的相片。這張身份證上的資料亦與大廈的紀錄相符。

  化驗結果證實該五張身份證均為偽造。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藏有虛假文書,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四年。」

  發言人並警告:「任何人士管有偽造身份證、使用他人身份證或轉讓身份證也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款十萬及入獄十年。」



2009年2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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