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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處理索償代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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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日有索償代理(即以協助通常為人身傷害案件的受害人追討賠償,而收取部分討回的賠償金作為酬勞的機構)以「不成功、不收費」的服務作招徠。他們協助工傷及交通意外中受傷的人士追討賠償時,往往教唆傷者誇大傷勢以索取更高賠償。此舉不但令保險公司蒙受損失,保險投保人的利益最終亦會因保費上升而受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警方每年接獲多少宗針對索償代理的舉報及採取了多少次拘捕行動,以及有關案件的進展和結果為何;及

(二)鑑於索償代理的行為可能構成「助訟」或「包攬訴訟」等刑事罪行,政府會否採取針對性措施,以杜絕索償代理的活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警方並沒有就關於索償代理的舉報作統計。但於過去三年內,警方曾收到與包攬訴訟有關的舉報,並拘捕21人,當中有兩人已被起訴,案件將會在本年五月於區域法院審理;另有其他案件尚在調查中。

(二)政府當局對索償代理所引起的問題的處理手法分為三方面,即公眾教育、藉調查和檢控工作進行執法,以及檢討是否需要立法。

  在公眾教育方面,政府當局已安排由二○○八年七月九日開始於電視台及電台播放宣傳短片及聲帶,令市民進一步認識索償代理活動所涉及的風險。

  關於檢控工作,警方在二○○八年七月採取行動,打擊索償代理的非法活動,共拘捕21人、搜查22個處所,檢取11部電腦及900多個存放不同文件的硬皮文件夾。被捕的21名人士中,兩人被控以多項罪名,包括助訟和包攬訴訟。有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

  政府當局會在獲悉檢控行動的結果後檢討是否需要立法。

  政府當局會在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索償代理一事向議員作出簡報。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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