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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永達議員的提問的答覆:
問題:
本人得悉,近年有越來越多的香港居民(包括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政黨及非政府組織的成員)在抵達澳門時被拒絕入境而未獲告知具體原因。有評論指出,澳門當局是基於該等人士所持的政見而拒絕他們入境,而這情況令人擔心香港居民進出澳門的自由及言論自由受到削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上述香港居民被拒入境的情況;如果知悉,有沒有研究拒絕該等人士入境是否合理和有否法律依據,以及會否削弱香港居民進出澳門的自由及言論自由;及
(二) 有沒有就香港居民被拒入境的事件與澳門當局交涉;如果有,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一) 香港特區政府知悉並關注最近有個別香港居民,包括立法會議員及政黨人士,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較早前,特區政府透過入境事務處,曾就此向澳門當局了解情況。澳門當局表示,他們的入境當局是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就個案的情�G作出有關決定。
《基本法》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及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及出入香港特區的自由。與此同時,香港居民進入其他地區或任何國家,當地的入境機關均有權按本身的法律規定,就個別旅客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批准其入境。行使有關權力是各地政府維持其有效出入境管理的基礎;這與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出入境自由和言論自由,並無抵觸。
(二) 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實施有效的出入境管制。同樣地,我們尊重其他地區政府,依法執行他們的出入境管制;在這方面,我們不會作出不適當的干預。在這大原則下,視乎情況需要,我們會與其他地區或國家的有關當局接觸和商討,務求為香港居民爭取更多的旅遊便利等。
就最近有個別港人被拒入澳門的個案,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曾透過入境事務處,向澳門當局作出了解並表達關注。澳門當局表示,他們是在考慮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有關決定;而視乎環境或其他考慮因素的變化,個別人士日後前赴澳門,澳門當局將就當時的具體情況,再作決定。
完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