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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深化粵港服務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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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的口頭答覆:

問題:

  國務院於去年十二月審議並原則通過《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綱要》)。綱要提出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地區在現代服務業領域的「深度合作」,重點發展金融業及會展業等十個行業,以及加大發展銀行、證券、保險、評估、會計、法律、教育、醫療等領域從業資格互認工作的力度,為服務業的發展創造條件。政府亦表示,會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框架和規定下,爭取更多開放措施在廣東先行先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在甚麼時候與廣東省當局就進一步開放服務業事宜進行商議,會怎樣落實《綱要》中有關推進粵港更緊密合作的內容,以及在資格互認方面有甚麼具體構思和建議;

(二) 將會如何爭取進一步降低香港服務業進入廣東市場的門檻,為中型和小型的港資企業創造更多商機;及

(三) 有沒有評估粵港澳服務業的深度合作會對本港的經濟發展和就業機會帶來甚麼影響;如果有評估,結果是甚麼?

答覆:

主席:

  內地與香港自二○○三年六月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一般稱作CEPA),一直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不斷擴隅鬎釭漱漁e和開放的範疇,以達致互利雙贏的目標。去年七月,內地與香港簽訂CEPA補充協議五和公布一系列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的開放和便利化措施,深化粵港服務業合作。

  我先回答黃議員第(一)部分的提問。特區政府已與中央政府展開CEPA的磋商工作,希望在今年盡早就新一份補充協議的內容達成共識。在這一輪的磋商中,我們參考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綱要》)中提到要作深度合作的建議,並與廣東省政府保持緊密溝通,積極研究並爭取以試點形式在廣東省引進更多開放措施,以推進香港服務業在珠三角和廣東省的進一步發展。

  在專業資格互認方面,內地與香港一直致力在CEPA框架下促進本港專業服務進入內地市場,及鼓勵雙方的專業機構進行專業人員資格互認,推動專業技術人才交流。

  在CEPA的框架下,香港與內地已就建築、證券及期貨、會計領域下多個專業資格達成互認協議或安排。今年一月,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和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亦簽訂備忘錄,同意推動雙方的技術人才交流和資格互認。此外,CEPA亦推動兩地專業人員的交流,以及協助香港專業人士進入內地市場,包括向內地爭取讓香港專業人士參加內地的專業資格考試,從而取得內地專業資格,現時在多個服務領域(包括法律、保險、醫療及牙醫、旅遊等)下已有40多個香港專業或技術行業的人員,可透過有關措施參與內地的專業考試。

  政府會繼續在CEPA框架下推動兩地專業資格互認的工作,並爭取有關協議的落實安排在全國適用。若有需要,亦會研究在個別領域推行廣東省先行先試的可行性。政府會繼續與各專業團體保持緊密聯繫和溝通,並鼓勵有關專業團體與內地相關專業團體進行交流。如有具體成果,會向外公布。

  至於提問的第(二)部分,透過CEPA及各補充協議,香港服務提供者現時已可在40個服務領域,享有優惠待遇進入內地市場,其中有不少措施涉及降低准入門檻,並適用全國(包括在廣東省)。CEPA補充協議五及廣東先行先試的開放措施中,在醫療及牙醫、印刷、人員提供與安排服務領域下也有降低市場准入要求的措施。

  在新一輪的CEPA磋商中,特區政府會繼續在一些香港具優勢的領域爭取更多優惠,尤其是以試點形式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的開放,為各領域、各類型的香港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締造更多商機。

  就提問的第(三)部分,廣東先行先試的開放措施不僅促進了在香港和廣東的服務業投資,也為香港居民在兩地創造就業機會。長遠而言,有關措施亦有助吸引海外投資,加強香港作為廣東服務提供者、在區域及國際市場的競爭夥伴,以及投資中介人等重要角色,對本港經濟的長遠發展和就業機會,發揮正面和積極的作用。

  大部分廣東先行先試開放和便利化措施剛於今年初實施。目前的工作重點是落實有關措施,使業界盡早受惠;我們亦同時爭取擴大和加深開放和合作內容。特區政府現階段未就粵港服務業的深度合作對香港的經濟和就業的影響,作出評估。 



2009年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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