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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港人及一馬來西亞人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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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香港居民及一名馬來西亞居民今日(二月十七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二十九歲的馬來西亞居民張瑞榮,五十一歲的香港居民林永茂及四十三歲的香港居民黎兆鴻一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張瑞榮與林永茂各被判入獄八個月,而黎兆鴻則被判入獄五個月。

  案情透露,林永茂與黎兆鴻合謀,以二萬五千元報酬安排林永茂的男朋友張瑞榮與一名香港女子假結婚,以便張瑞榮可以藉此虛假婚姻申請依親簽證從而獲准留港,最終在香港定居及與林永茂共同生活。

  在二○○六年三月,黎兆鴻介紹一名中間人給林永茂認識。該名中間人其後替林永茂物色一名香港女子以換取金錢報酬。

  在二○○六年九月,張瑞榮及該名香港女子於大會堂結婚,黎兆鴻及該名中間人為見證人。林永茂亦在場。其後,張瑞榮及該名香港女子一同前往入境處為張瑞榮辦理依親簽證,申請亦獲批准。

  一年後,張瑞榮再聯絡該名香港女子以申請延期留港簽證。在她的協助下,張瑞榮於二○○七年十月成功申請延期留港三年。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及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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