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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教學空間配合新高中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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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由於新高中學制於下學年推行後班級及班數會增加,不少學校因而面對課室數目不足的問題;他們因此向教育局申請加建課室和特別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學校類別(包括特殊學校)列出:

  (i)過去三個學年至今,已向教育局申請加建課室的學校的名稱及加建工程的詳情(包括計劃增建的課室數目及預計完工日期),以及當中有多少間學校的申請仍未獲批及有關的原因;

  (ii)本學年及未來五個學年內將會欠缺課室的學校的名稱及其每年欠缺的數目;

(二)會否加快審批申請和縮短工程的施工時間;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現時有何措施確保學校有足夠的課室配合新高中學制的推行;及

(四)有否評估將有多少間學校需以浮動班形式應付課室不足的問題;若有,每間學校的名稱及其在未來五個學年每年需開設的浮動班數目;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在新高中學制下,學校須為學生提供寬廣而均衡的課程,教學空間亦不應只局限於傳統的課室。學校須靈活運用資源,締造更多教學空間,以配合新高中課程的實施;亦須靈活編排時間表,為學生提供合理的科目選擇和多元化的學習經歷。

  就提出的問題,謹覆如下:

(一)、(二)及(三)

  我們已向資助學校提供「新高中課程過渡津貼」,讓學校因應校本情況及需要,進行小規模更改設施工程,以增加教學空間。資助學校亦可運用其他可動用政府撥款(如「營辦開支整筆津貼」或「擴大營辦開支整筆津貼」)的餘款,以補足有關開支。每所有確實需要的學校亦可透過申請獲提供不多於三十萬元的額外津貼以進行小規模更改設施工程。此外,教育局已委託機電工程署由二○○八/○九學年開始,為學校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和相關指引,以協助學校進行小規模更改設施工程。事實上,大部分有需要增加教學空間的學校已利用現有資源,正進行或已完成小規模更改設施工程。

  附件一載列已向教育局申請藉原址重建或使用空置小學校舍以增加課室的七所學校。當局現正根據這些學校的基建狀況和課程需要,處理他們的申請。雖然工程的完工日期和有關校舍的可使用日期仍未確實,我們的目標是,如情況許可,工程應在二○一一/一二學年全面推行新高中學制前完成。此外,每年都有不少學校申請進行校舍修葺/改建工程和/或其他類別的改建項目。由於這些申請與個別學校的其他修葺工程申請同時處理,我們無法確定哪些工程純粹基於要增加教學空間以配合新高中學制而進行。

  在特殊學校方面,我們會為二十一所學校進行改建工程,以推行新高中學制。該二十一所學校的名單載於附件二。教育局計劃更改現有課室間隔,興建新翼或天台擴建物,藉以為這些學校增設約二十六間課室和提供其他教學空間。在這些特殊學校中:

  (i)兩所已完成改建工程;

  (ii)五所預計在二○○九年九月前完成改建工程;以及

  (iii)其餘十四所須進行規模較大的建築工程。教育局及建築署已到這些學校視察,並擬定初步改建/設計建議,以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我們力求在二○一一/一二學年全面推行新高中學制之前完成工程。

  教育局現正與相關政府部門緊密合作,共同開展有關特殊學校的改建工程,並會聘請額外專業人員進行工程。教育局也會繼續評估學校須增加的教學空間及設施,以推行新高中學制,並配合不斷轉變的教育需要。教育局又會視乎情況,向學校提供所需資源,以進行所需的改建/建築工程或開展有關工程。

(四)根據現行政策,教育局應取消公營學校中一至中五的浮動班。不過,對於中六及中七班級,學校應善用現有的教學空間,因應課程性質,按不同選修科目/學習活動安排合適的學生分組,包括在特別室進行分組教學。

  不過,在推行新高中學制時,在新舊制兩批學生同時出現的學年,個別學校或須在不同級別安排浮動班,作為過渡的安排。我們已在諮詢期間把這項安排知會業界,並於二○○五年發表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政策文件中清楚述明。

  教育局除推出上述一系列措施外,還一直協助學校重整班級結構和提供有效運用教學空間的策略,包括提供有助學校善用空間的電腦輔助時間表編製套件。事實上,學校如擬增加班數,以便由非平衡班級結構改為平衡結構,但礙於校舍環境限制而無法付諸實行,可隨時申請採用循環式平衡班級結構,這樣便可無須增加班數。

  我們會繼續與學校緊密合作,並因應個別情況為他們提供所需支援。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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