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將於本星期三(二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辯論一項有關拖延政制發展諮詢的議案。
該項議案將由何俊仁議員提出,內容為:「本會強烈譴責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沒有實踐在施政報告內許下的承諾,拖延政制發展公眾諮詢,失信於民。」
議員將會辯論另一項有關放寬法律援助申請資格的議案。該項議案將由梁美芬議員動議,內容為:「鑑於香港的訴訟費用高昂,非一般中產人士可以支付,尤其是一些可能要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案件,訟費更往往是天文數字,中產一族因為打官司而破產的案例屢見不鮮,因此,提供適切的法律援助(“法援”)服務對這批中產人士而言十分重要;然而,根據現行的《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5條,申請法援的資產上限為不超過165,700元,該水準遠遠低於現實需要,令大部分中產人士被排除於法援保護網之外;遇上訴訟情況,中產們既無能力自行支付昂貴的律師費用,又不合資格申請法援,以致無法獲得司法公義;另一方面,現時的法援服務只涵蓋本港訴訟案件,而在過去二十年,大量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工作及居住,他們很大機會在生活、營商或工作上遇到法律訴訟情況,卻求助無門,無法獲得任何法律協助;就此,本會促請政府:(一) 全面檢討現時的法律援助制度;(二) 放寬申請法援的資產上限至合理水準(包括法律援助輔助計劃),令更多有需要人士符合資格申請法援;及(三) 擴大現有法援服務的受理範圍,以涵蓋涉及身處內地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訴訟案件。」
吳靄儀議員、何俊仁議員及劉秀成議員將分別就梁美芬議員的議案動議修正案。
政府議案方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將根據《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條例》動議一項決議案,議決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根據保險合約所負的或有法律責任,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300億元。
議員議案方面,譚耀宗議員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一項決議案,修訂《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0條關乎證人的出席的建議。
法案方面,《200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條例草案》將會提交立法會作首讀及二讀。有關的二讀辯論將會中止待續。
在會議上,議員又會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二十項質詢,其中六項要求當局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利用「立法會資訊傳真服務」(電話號碼:2869 9568)或立法會網頁(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歡迎市民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頁的“語音廣播”系統,即場收聽會議。
完
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