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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巴士剎車導致乘客傷亡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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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鳳英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日接連發生多宗巴士剎車導致乘客傷亡的事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有多少宗該類事故、巴士剎車的原因、導致該等乘客傷亡的其他因素,以及按年齡和性別列出該等乘客的分項人數;

(二)過去三年,有多少名涉及該類事故的巴士司機被檢控,並按控罪及法庭的裁決列出分項人數;及

(三)有否措施避免再有該類事故發生;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三個部份,我的回覆如下:

(一)我們的統計是根據「沒有涉及碰撞而乘客在車廂內失去平衡受傷的專營巴士意外」而作出,而並非以因巴士剎停而導致乘客傷亡的事故作分項統計。過去三年,「沒有涉及碰撞而乘客在車廂內失去平衡受傷的專營巴士意外」分別有五百六十六,五百六十七及四百九十六宗,大部份均為輕微意外。

  上述意外中,約有三成的成因涉及車長,包括車長試圖避免與其他車輛相撞及車長的駕駛行為,其餘七成由其他因素導致,包括巴士乘客沒有緊握扶手、其他駕車人士疏忽或路面濕滑等環境因素。

  有關過去三年在專營巴士車廂內失去平衡而受傷的人數、以及按年齡和性別的分項載於附件。

(二)如果專營巴士司機沒有確保乘客安全(例如急速剎車、或啟動巴士時疏忽等),警方可引用《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11(d)條及第25(3)條檢控巴士車長。過往三年,警方引用上述規例提出傳票檢控的數字及法庭的判罰如下:

年份    二○○六   二○○七   二○○八
檢控數字    38      69      60
法庭罰款   $600     $700     $350
       至      至      至
       $3,500    $1,800    $2,000

  我們並沒有只限於巴士剎停導致乘客傷亡的分項檢控數字。

(三)我們非常關注巴士乘客的安全,除警方的執法行動外,我們也強調巴士公司要對車長提供足夠的培訓,我們並會繼續通過宣傳教育,全方位提升道路安全。

  培訓方面,運輸署要求巴士公司為車長提供各類訓練課程,包括新入職車長的基本訓練、和在職車長的複修訓練,藉以增強車長的駕駛技術、意識及改進他們的駕駛行為。此外,九巴及龍運已引進模擬駕駛訓練系統,加強訓練車長對路面交通情況的反應;而城巴及新巴則發給每名車長有關安全駕駛行為的袋裝小冊子,方便他們隨時參考。為確保車長保持高水平的駕駛態度和行為,巴士公司亦不時巡查考核車長的駕駛行為。

  此外,運輸署亦聯同警方定期舉辦以專營巴士車長為對象的道路安全講座。以二○○八年為例,共舉辦了六次道路安全講座,向各間專營巴士公司共五百名車長講解道路安全的訊息,並強烈呼籲車長要採取良好的駕駛態度,安全接載乘客到達目的地。

  在宣傳教育方面,我們不時安排電台播放宣傳聲帶,呼籲駕駛人士禮讓巴士,以減少巴士車長因需突然剎停巴士而影響乘客。我們並播放電視宣傳短片,提醒巴士乘客緊握扶手、上落樓梯須小心及勿站在樓梯間等。針對近日巴士乘客在車廂內跌倒的事故,我們已加強上述宣傳工作。此外,巴士公司亦利用宣傳教育短片、燈箱廣告、車廂廣播、車身廣告、標貼等,提醒乘客乘搭巴士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並向其他駕駛者宣揚在路面上盡量禮讓巴士的訊息。



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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