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經調整的綜援及傷殘津貼下月生效
***************

  經調整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傷殘津貼金額將於下月(二月)生效。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三十日)提醒受助人士,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通過,由星期日(二月一日)起,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把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傷殘津貼金額分別調高百分之四點七及百分之九點三。

  調整後的綜援及公共福利金金額詳列於附件。

  綜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致電(社署)熱線二三四三 二二五五。



2009年1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6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