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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財務匯報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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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三十日)公布,委任施米高為財務匯報局成員。

  上述委任是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作出,由一月十九日起生效,任期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施米高由證監會提名,以代替於一月九日辭任財務匯報局的狄勤思。

  施米高在企業管治方面擁有豐富經驗。他現為香港上海匯豐銀行的公司秘書,並曾參與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的工作。

  財務匯報局成員上限為十一名,包括兩名當然成員(公司註冊處處長及財務匯報局行政總裁)及其他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委任成員的權力已轉授財政司司長。

  成立財務匯報局是加強規管香港會計專業和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重要措施。財務匯報局為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負責調查香港上市公司的審計不當行為和會計違規事宜。



2009年1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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