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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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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大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指引大埔分區的發展。」

  規劃區佔地約二千四百三十八公頃,位於新界東北的中部,按地勢可大致分為三個分區,即大埔墟和毗鄰的填海區、北部和南部的山谷底部和山坡低段,以及外圍地區的陡峭山坡高段。

  約一百一十七點八公頃、六十四點一公頃和一百二十七點八公頃的土地分別劃作「住宅(甲類)」、「住宅(乙類)」和「住宅(丙類)」地帶,發展作不同密度的私人住宅和公共屋h。

  位於大埔舊墟約二十四點二公頃的土地劃作「商業/住宅」地帶,以容許更大彈性合併商業及住宅用途。約一百四十九點五公頃的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以提供土地作鄉村擴展和重置受政府計劃影響的村屋。

  位於汀角路以北及鳳園谷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以南的一幅土地劃作「綜合發展區(1)」地帶,佔地十八點四公頃,綜合發展/重建作低密度住宅和農業用途,並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

  一百七十七點一公頃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提供多元化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和該地區的需要。約五十二點三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提供土地作動態和靜態康樂用途。此外,二十四點六公頃土地劃作「康樂優先區」地帶,以進行不同的康樂用途。

  約二點四公頃的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涵蓋現有六幢混合工業和辦公室用途的建築物。此外,多幅土地分別用作高爾夫球場、工業h、歷史建築物保存作文化及社區用途、鐵路、污水處理廠、滲濾污水預先處理廠、加油站及巴士廠,亦屬「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佔地二百零一點八公頃。

  四十三點五公頃的土地劃作「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地帶,涵蓋鳳園谷和大埔鷺鳥林,以阻止市民在地帶內進行活動或發展,和保存具特殊科學價值的景物。七十五點五公頃的土地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涵蓋吐露港紅樹林、排門山區、大埔滘陸岬及其毗鄰的潮間池塘,以保存現有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五點七公頃的土地劃作「郊野公園」地帶,涵蓋部分大帽山郊野公園的範圍,根據《郊野公園條例》實行發展管制。其餘地區劃作「綠化地帶」,涵蓋該區外圍地區的陡峭山坡,佔地一千二百二十四點三公頃。

  大埔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P/21現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規劃署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處、大埔民政事務處及大埔鄉事委員會,於辦公時間供市民查閱。

  核准圖的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09年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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