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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在廣州出席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二次工作會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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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二次工作會議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在廣州舉行。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和廣東省副省長萬慶良率領雙方官員,就如何落實國家發改委在本月初正式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下稱《綱要》)有關粵港澳合作的部分進行深入討論,達成了一系列的共識,雙方也就多個主要合作項目交換了意見。

  政務司司長表示,在目前全球經濟處於非常時刻,《綱要》的出台意義重大,對粵港澳打造最具經濟活力區域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保證,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落實《綱要》。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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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綱要》強調支持粵港澳三地在中央有關部門指導下,擴大就合作事宜進行自主協商的範圍。特區政府高度重視落實《綱要》的工作,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全方位與廣東積極商討進一步的跟進工作,為大珠三角區域制定最有利的長遠發展方向和目標。

  雙方同意會集中四個合作領域推動落實《綱要》,包括金融業、服務業、基礎設施和城市規劃,以及創新和科技,以便更有效和快速推進《綱要》的落實和跟進工作。同時,我們會建議將「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

  為便利推進《綱要》,兩地政府同意成立「粵港推進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實施協調小組」(下稱「協調小組」),作為推進落實具體工作的核心動力。協調小組將包括有關政策局和部門的高層代表,負責協調各個領域的專責小組和相關部門,定出落實《綱要》的策略和目標,及時檢討工作進度。

  為使粵港澳三地可適時共謀對策,開展粵港澳三地共同規劃,粵港兩地政府會聯同澳門特區政府,商討建立三地共同開展區域合作的機制和合作內容。

  與此同時,粵港兩地同意利用《綱要》賦予的契機,在多層面推動粵港合作,增加雙方會面的密度,推動香港特區政府和各界與珠三角九市的交流合作,並在研究區域合作規劃方面引入更多社會參與。

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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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同意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的框架下成立新的專責小組,負責推動粵港金融合作。專責小組將於近期內選取和推進一些合作項目,長遠目標是令珠三角的金融資源突破體制和機制的障礙,自由流動,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強大的金融支持。

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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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會全力推動CEPA和廣東先行先試的開放措施。粵方已成立專責辦公室,處理這方面的工作。部分廣東先行先試措施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也已經陸續出台,而個別措施包括:在深圳工作的非廣東籍居民赴港團隊旅遊試點計劃也在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實施。粵方將儘快完成其他措施的法規修改,並公布實施細則、提供便利化措施,以便業界儘早受惠。

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及對中小企業的支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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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府的具體政策已陸續出台,如四度調高出口退稅率、暫停加工貿易台賬保證金「實轉」、調整加工貿易限制類及禁止類目錄等。而廣東省亦會推出一系列政策,包括減免行政徵費、減輕困難企業在社會保險方面的負擔、協助企業轉型升級、扶持企業開拓內銷市場,以及明確勞動用工制度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及追溯期等。特區政府已向廣東表示期望港資企業可以早日受惠於這些措施。

重大基礎設施和城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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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雙方均認同形成港澳與珠三角緊密相連的一體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高效的現代化交通網絡和相關設施,有助促進城鎮群內各城市經濟聯動,實現經濟要素暢通流動,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務素質和管理水平,使大珠三角區域成為亞太區最便捷、高效、安全的客流和物流中心。會上,雙方報告了各項重大跨境基礎設施項目的進度,並會全力加快推進這些建設項目,包括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速鐵路、港深機場軌道聯絡線及蓮塘/香園圍口岸。

  在軟件配合和協調區域交通規劃方面,雙方會根據以人為本的原則,整合區域交通運輸網絡,達至人貨暢通無阻;並與珠三角地區緊密協作,確保發展港口和機場方面能明確分工,合理布局,優勢互補,共同發展,以保持香港作為亞洲區內重要港口和民航中心地位。

  《綱要》亦提到「支持共同規劃實施環珠江口地區的灣區重點行動計劃」。灣區是整個地區的對外窗口,特區政府會儘快與粵澳政府討論灣區未來的發展戰略,並以即將完成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的成果為基礎,推動跨界地區的規劃合作。

創新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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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政府會進一步加強「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引入更多彈性,令更多有利粵港兩地科技發展的研發項目受益。同時,正計劃安排香港產業和研發中心代表到一些珠三角城市作專題訪問,就特定的科技領域(包括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在內的資訊及通訊技術、先進材料、生物科技及再生能源等)尋求更多與廣東的合作機會。特區政府也會加強與廣東在共享資訊和研發資源方面的合作,繼續推動深港創新圈的發展。

  長遠而言,特區政府會鼓勵及加強兩地產學研界別更有系統地合作,利用香港在保護知識產權及國際網絡的優勢,發展香港成為科技服務中心,協助珠三角產業將創新意念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以進入國際市場。

  《綱要》主張大力發展高技術產業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香港和廣東省可充分合作,發揮各自的優勢,把粵港構建成為一個高科技、低污染、低碳的「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可協助引進先進技術,轉介管理經驗及制度,促進環保創新科研,並結合大珠三角在生產的優勢,將環保結合到經濟和兩地的產業結構當中。例如,促進地區性、具規模、高科技的循環再造產業,共同創造綠色商機;推動企業採用先進清潔生產、節能減排技術,加強粵港企業在資源綜合利用及環保產業的合作和研發,以科技提升區域企業素質的優勢;共同研究合作發展清潔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與及優化能源組合,以全面解決區域環境問題,並配合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

  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廣東商討訂定雙方二○一○年後的減排方案,共同制定一套既有前瞻性又切實可行,既求同存異而又能充分得到兩地市民認同的減排目標。雙方亦同意共同爭取把構建「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的工作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

  為配合《綱要》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及國外知名大學在珠三角地區合作舉辦高等教育機構,特區政府亦會與深圳具體落實在落馬洲河套合作建立國際先進水平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為大珠三角的長遠發展培育更多人材。

其他合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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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會繼續就其他範疇的合作,包括大型跨境基礎設施建設及口岸合作、促進兩地人流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供水、信息化、社會福利、文化、體育、教育、人才交流、共同推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應急管理和策略研究等領域,保持緊密的溝通和合作。

  政務司司長表示,是次工作會議的討論和交流很充實也成果豐盛。展望未來,粵港雙方在《綱要》的指導下,逐一就多個領域的合作展開協商,深入探討如何落實。兩地若能在《綱要》的框架下進一步明確分工,優勢互補,必能產生更大及更廣泛的協同效應,創造多贏局面。

  隨同政務司司長出席會議的主要官員包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還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運輸及房屋局和發展局的代表。



2009年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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