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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打擊違規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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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今日(一月二十日)提醒新鮮糧食店及街市肉檔經營者,不可出售未獲准售賣的肉類。  
        
  根據搜集得的資料,食環署人員懷疑位於灣仔道40號B鋪及46號的兩間新鮮糧食店未經准許售賣羊肉,今午突擊搜查有關肉檔,共撿獲約90公斤冰鮮羊肉。兩名男子現正協助調查。  
     
  食環署發言人說:「該兩間新鮮糧食店一間只准售賣新鮮牛肉,另一間獲准售賣新鮮豬肉、活家禽、新鮮家禽屠體及冰鮮雞,而經營者卻管有冰鮮羊肉以供出售,因而違反《食物業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他說,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監察零售層面出售的肉類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發言人說:「任何人士如對零售商出售的肉類有懷疑,應立即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



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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