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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訂立全面老人政策」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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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訂立全面老人政策」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再一次多謝張國柱議員、譚耀宗議員、王國興議員、黃成智議員、馮檢基議員,以及其他十四位議員就如何面對人口高齡化提供了很多寶貴很有用的意見。我現在謹就議員剛才的發言作扼要的回應。
 
為長者提供支援及服務的財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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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要強調,照顧長者,讓他們安享晚年,是政府其中一項重要的施政目標。政府一直高度重視長者的福祉,並投放大量資源於長者身上。在二○○七/○八年度,政府為長者提供社會保障、安老服務及醫護服務,總開支約為317億元,佔政府經常性開支約16%。換句話說,政府每100元開支中,16元是投放在長者身上,其中包括:

  (i) 約138億元用於為長者提供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和傷殘津貼(包括向綜援受助人額外發放的一個月綜援標準項目金額及向公共福利金受惠人額外發放的一個月福利金);

  (ii) 約33億元用於資助長者服務,包括:

    * 為體弱長者提供的院舍照顧、到戶家居照顧及日間護理等長期護理服務;以及
    * 到戶家居支援及長者中心等社區支援服務;及

  (iii) 約146億元用於由醫管局及壎芵p提供有關長者的服務。

新推出的長者服務和支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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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因應長者不斷改變的需要,各有關政策局、部門和服務機構也相繼推出一些嶄新的計劃和服務,例如由發展局和香港房屋協會瓣漹壎X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社會福利署推出的「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與及由勞工及福利局和醫管局合作推出的「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試驗計劃」。

  貫徹關懷長者及鼓勵長者「居家安老」的政策目標,政府於去年撥款10億元推出「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旨在協助有需要的長者業主維修和保養自住物業,以改善樓宇安全。計劃為長者自住業主提供最高40,000元的津貼,作為進行樓宇外牆及公用地方的一般維修工程,以及清拆僭建物等之用。此外,政府撥款2億元推出「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目的是協助缺乏家庭支援和經濟能力的長者,為日久失修的家居進行小型維修,添置必要設備。

  除了協助改善長者的家居環境和安全外,政府亦透過推出「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試驗計劃」,為離開醫院而有困難照顧自己的長者提供「一條龍」支援服務,以協助他們繼續留在家中安老。有關支援包括出院規劃、過渡性的復康服務及到戶家居照顧服務,以及護老者培訓等。首兩個試驗計劃已於去年三月及八月分別在觀塘及葵青區推出,第三個試驗計劃將於今年七月於屯門區開展。我們預計整個計劃可服務約20,000名長者及7,000名護老者。

  上述的新措施和計劃都是在現有服務以外,為長者「度身訂造」的全新服務,政府各部門的同事會繼續透過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各位議員的寶貴意見,更深入了解長者的實際需要,以創新的思維為長者提供到位的服務。

繼續完善安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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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我們亦會繼續強化現有的服務。在安老服務方面,我們會貫徹四項基本原則,第一是「推廣積極樂頤年」、第二是「鼓勵居家安老」、第三是「提倡持續照顧」,最後是「集中資源協助亟需援助的長者」,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支援,以提升他們的生活質素。在去年十月的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也特別提出多項措施,以加強對長者及其護老者的支援,其中包括:

  (i) 於今明兩年在新批出的四間合約安老院內提供249個新增宿位,以及透過「改善買位計劃」增加宿位的供應;

  (ii) 增撥資源予正在照顧體弱和患有老年痴呆症長者的安老院舍,以加強對這些長者的照顧;

  (iii) 增加810個資助到戶家居照顧服務名額和80個資助日間護理服務名額;以及

  (iv) 將「護老培訓地區試驗計劃」擴展至全港各區,資助長者地區中心為有興趣人士提供護老培訓,並招募完成培訓的人士提供義工服務或受薪的護老服務。剛才黃國健議員提到如何找其他人幫助長者的平台,這就是一個很好的平台。

  除了增加資助長者照顧及支援服務的供應外,未來我們會繼續與安老事務委員會合作,做好上游的工作、源頭的工作,進一步推廣「積極樂頤年」的訊息,讓長者可以活出豐盛健康的「黃金晚年」。

安老服務的長遠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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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望未來,面對人口高齡化,政府一定會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適切的援助和服務;但我們要同時確保現時提供資助安老服務的模式能夠持續發展。支援長者機制如何能持續發展,需要社會各界集思廣益。安老事務委員會已因應扶貧委員會就資助住宿照顧服務的輪候情況所提出的建議,進行深入的討論,並已委託顧問進行進一步研究;剛才馮檢基議員提到這個問題,我們一定會根據時間表推進工作;研究會探討下列事宜︰

  (i) 如何確保資助住宿照顧服務能集中照顧最有需要的長者;以及

  (ii) 如何推動進一步發展優質的自負盈虧╱私營住宿照顧服務,並鼓勵個人、家庭和社會共同承擔責任,以照顧長者的長期護理需要。

  研究亦會探討「錢跟老人走」的概念和對現時長者住宿服務的影響。我們期待安老事務委員會在完成研究後,與我們分享研究結果。我一定會將結果帶返福利事務委員會,向議員作應齱C

  我想在這娷眾璁^應剛才議員提出的兩個問題,特別是俗稱「衰仔紙」的問題。主席,「衰仔紙」是許多人的誤解,是根本不存在的。在申請綜援的文件內,並沒有「不供養父母證明書」或「衰仔紙」,絕對沒有。那究竟是甚麼一回事呢?綜援是公帑,我們一定要有入息審查。在申請過程中,申請人一定要有有關經濟狀況的聲明,證明申請長者的收入來源,例如子女有沒有提供生活費,這是手續上的需要,並不存在「衰仔紙」、「不供養父母證明書」,這是坊間的誤解。

  如果有些老人家有困難,或與家人關係不和諧,或者子女真的有困難供養,社署可以按個別個案去處理,社署署長亦有酌情權去處理。事實上以往亦處理很多這些個案,署長可以行使酌情權,容許一些真正有需要的長者而因種種原因未能提交證明。但大家要明白在手續上我們一定要這樣做。

  第二點我想澄清的是關於「三條支柱」,李卓人議員剛才問及我們研究的時間表。在現行長者經濟援助的方向,我剛才在首次發言也有講及,我們有三項工作:第一是透過綜援安全網、福利金、傷殘津貼及高齡津貼,這提供一方面的保障;第二條柱是強積金;第三條柱是個人自願儲蓄。除了這三條柱外,政府也有一個強大的安全網,就是在公共醫療、安老服務及房屋方面為長者提供大量的補貼及服務,這個安全網是很重要的。這三條支柱的持續性的研究現正進行,待中央政策組做好後定會與我們分享。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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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我想強調單是金錢援助並不足以保證長者能安享晚年。唯有保持身心健康,才有助長者加強自主能力,提升生活質素,活出積極豐盛的人生。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門會朝著這個目標,並透過聆聽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繼續優化相關措施,為長者提供適切和到位的服務。

  讓長者安享晚年,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為」,是我們努力實踐的願景。要實踐這個願景是需要個人、社會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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