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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打擊違規肉店(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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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今日(一月十三日)提醒新鮮糧食店及街市肉檔經營者,未經批准不可在同一處所出售新鮮肉類、冰鮮肉類或冷藏肉類。

  根據搜集得的資料,食環署人員懷疑位於深水鶗_河街街市地下M2及M3鋪的兩間肉檔,未經准許售賣冰鮮羊肉,今早突擊搜查該兩間店鋪,檢獲約80公斤冰鮮羊肉。兩名男子現正協助調查。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肉檔只准售賣新鮮肉類,而經營者卻管有及展示冰鮮羊肉以供出售,因而違反《食物業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他說,食環署會繼續密切監察零售層面出售的肉類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發言人說:「任何人士如對零售商出售的肉類有懷疑,應立即致電本署熱線二八六八 ○○○○。」



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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