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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董事違反強積金條例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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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一名董事因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簡稱《條例》),今日(一月十二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合共罰款港幣7,000元。

  盈駿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許偉群,被控違反《條例》第7A(8)條及第44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七年二月至十一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10項控罪,各被罰款港幣700元,合共被罰款港幣7,000元。



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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