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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將於二月十三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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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令》將於二○○九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五)正式生效。

    工業貿易署發言人說:「當施行戰略貿易管制時,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組織所採納的管制尺度。當這些組織修改其管制清單時,香港亦會在適當時跟隨。」

    發言人補充:「今次的修訂,更新香港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以反映多個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組織,即瓦塞納安排,澳洲集團,核供應國集團及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所採用的最新修訂管制清單。」

    發言人說:「主要的修訂涉及放寬對特定電子組件及具密碼功能裝置的管制,包括解析度為12位元或以上的模擬 - 數字轉換集成電路(有關集成電路具有各種商業用途,例如蜂巢式通訊系統、寬頻系統、數碼無線電系統等),以及若干手提或流動式無線電話及同類並具有密碼功能的客戶無線裝置(包括用於醫療及其他專業方面的電子手帳和隨身電腦)。」

    根據香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業貿易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發言人說:「有關管制有助維持高科技供應國對香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香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產品。」

    業界人士可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頁(www.gov.hk)瀏覽該修訂令。

    查詢請聯絡工業貿易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或電郵:stc@tid.gov.hk)。

    工業貿易署會透過通告及查詢服務通知業界有關修訂的詳情。



2009年1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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