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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公共租住屋h住戶欠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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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黃容根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公共租住屋h(公屋)住戶欠租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月的公屋住戶欠租率(以欠款額計算)、每月的欠租公屋住戶數目、當局每年因住戶欠租而發出的遷出通知書的數目及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並按有關住戶是否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分項列出上述數字;及

(二)鑑於本港的經濟情況近期逆轉,公屋住戶欠租的情況有否惡化;若有,有何措施協助有關住戶?

答覆:

主席:

  我就問題的兩部分答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公共租住屋h(公屋)住戶的欠租情況,因欠租而發出遷出通知書及收回公屋單位的數目如附表。

  房屋署現時並無特別為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住戶分開統計欠租個案的數字。

  在二○○七/○八年度所發出的6 305份遷出通知書中,大部份住戶已於單位被收回前繳清所有欠交租金,而獲取消遷出通知書或獲重批租約。住戶亦可從現有的機制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住戶若能提交合理理據有可能會獲得取消遷出通知書。

(二)為減輕公屋住戶的經濟負擔,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政府在過往兩年已採取一系列的寬減租金及差餉措施包括:

(i)二○○七年二月房委會豁免低收入公屋住戶租金一個月;

(ii)房委會於二○○七年八月將公屋租住單位租金全面下調11.6%;

(iii)政府於二○○八年八至十月為居住於公屋較低收入家庭代繳共三個月的租金;及

(iv) 因應政府寬免二○○七/○八年度共三季及二○○八/○九年度全年的差餉,房委會亦相應從公屋租戶的租金扣減了差餉的寬減額。

  屋h職員一直以來透過多種渠道與欠租住戶溝通,包括書面通知、電話聯絡和進行家訪等,在提醒他們需準時交租的同時,亦會了解他們欠租的原因,如有需要會提供適切的協助或轉介服務。

  房委會自一九九二年起推出租金援助計劃,期間曾經多次修訂及放寬,最近一次為二○○七年八月,旨在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租戶度過困境。凡家庭入息低於輪候冊入息限額70%,或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的住戶均可申請,合資格申請者可獲減租一半或四分之一。

  房屋署會繼續透過不同途徑,例如海報、小冊子、電視頻道播放宣傳短片,於屋h管理諮詢委員會通訊刊登有關資料,讓居民得悉租援計劃,以便有經濟困難的租戶可適時獲得援助。

  如公屋住戶面對長期經濟困難,亦可透過由社會福利署提供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代繳所有租金。



2009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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