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酒後駕駛的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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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剛過去的聖誕節及新年假期完成一項全港性的道路安全運動,並在期間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共拘捕一百三十九名駕駛人士涉嫌干犯酒後駕駛及有關違例事項,較去年同期被捕的九十一人,增加百分之五十三。
這項名為「Quickchaser」的道路安全運動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至本年一月二日進行,旨在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及針對酒後駕駛罪行。該道路安全運動亦旨在提醒駕駛人士留意新修訂的道路交通法例將於今年二月九日起生效,新修訂的法例加重酒後駕駛的刑罰,而警方亦會嚴厲執行法例訂明的酒精呼氣測試限度。
此外,交通總部及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在酒吧及食肆林立的地區,邀請了七百三十二名市民進行自願酒精呼氣測試,並派發了三萬八千一百七十二張宣傳單張,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
警方發言人提醒巿民:「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監禁三年及被『記十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此外,被檢控人士亦可能不獲保險賠償。」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號
完
2009年1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