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普查及統計(服務行業按季調查)(修訂)令》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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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查及統計(服務行業按季調查)(修訂)令》(《修訂令》)於今日(一月二日)生效。該《修訂令》已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刊憲及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提交立法會。
該《修訂令》修訂「服務行業按季統計調查」所收集數據的範圍,以配合《香港標準行業分類2.0版》所載列的服務行業分類和定義。《香港標準行業分類2.0版》是政府統計處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底公布的一套經修訂的統計分類框架。
統計處根據相關的普查及統計令進行「服務行業按季統計調查」,以量度主要服務行業業務收益季度之間的轉變。《修訂令》生效後,「服務行業按季統計調查」的調查範圍隨即按《香港標準行業分類2.0版》擴展至涵蓋主要在「資訊及通訊」、「專業、科學及技術活動」,以及「社會、個人及雜項服務」範疇內更多的服務行業。
統計處發言人說:「實施《修訂令》後,統計處可透過「服務行業按季統計調查」搜集一些新興經濟活動的數據,從而提供更全面及國際可比性的統計數字,以便更準確地評估及掌握有關服務行業的經濟表現。」
如對《修訂令》有任何查詢,可與統計處商業服務統計組聯絡(電話2802 1269或電郵 business-receipts@censtatd.gov.hk)。
完
2009年1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