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土地業權條例》修訂展開諮詢(附圖)
******************

  土地註冊處今日(一月一日)就《土地業權(修訂)條例草案》內兩個項目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就現有物業轉換到新的業權註冊制度所用的機制和業權註冊紀錄出錯而需更正的程序蒐集公眾和主要持份團體的意見。兩份諮詢文件已上載www.landreg.gov.hk/consultation/index.html。

  土地註冊處處長蘇啟龍表示,該修訂條例草案及現擬諮詢的兩個項目準會被視為非常技術性的法律問題。

  他說:「然而,我們要在香港推行業權註冊制度,有一個十分簡單的核心公共目標,就是讓公眾在取得、處理和持有土地及物業的權益方面,得到更佳的保障及更為便捷。業權註冊紀錄將較現行的契約註冊制度,更容易確定及更能保障相關權利和權益。」

  土地註冊處目前以一套契約註冊制度,紀錄全港的土地及物業權益。儘管支援的電腦系統已經現代化,但是制度本身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局限。在處理物業交易時,必須反覆審查每項物業的大量過往文件,其後更要穩妥保管該等文件,以防受損、遺失或遭盜竊。

  對物業交易量龐大的司法管轄區來說,相比契約註冊制度,業權註冊已證實是處理物業權益方面最能確保安全和方便的有效制度。

  在業權註冊制度下,每次物業交易時,土地註冊處會確定物業的新擁有權。註冊本身已能把業權轉給新擁有人,業權註冊紀錄亦清楚述明誰是擁有人,無須再用過往文件證明業權。

  有關業權註冊和《土地業權(修訂)條例草案》詳情,可瀏覽土地註冊處網站www.landreg.gov.hk。

  公眾對上述兩份諮詢文件提交意見,可電郵至kfpang@landreg.gov.hk、傳真3520 2754或郵寄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二十八樓土地註冊處。諮詢期將於三月三十一日結束。



2009年1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1分

圖片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