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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處理「勾心鬥角」票務安排澄清聲明(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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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就高志森先生昨日(十二月二十二日)記者會中提及康文署處理《勾心鬥角》票務安排不當的批評,今日與高先生瞭解後,康文署現與高先生聯合發表以下聲明澄清事件:

(一) 經康文署「城市電腦售票網」發售的各類演藝文化節目,主辦單位一般會要求「城市電腦售票網」安排在演出日期一至兩個月前開始發售門票。主辦單位如需提早開售門票,可與康文署轄下票務辦事處商討落實安排。事實上,一些大型藝術節或訪港藝人/藝團更會早於六個月前或更早時間開售門票。

(二) 由「阿盧製作」主辦的舞台劇《勾心鬥角》於二○○九年一月一至四日及六至八日在香港藝術中心上演。康文署於十月十七日收到該劇主辦單位申請於十一月十七日開售門票。經商議後,有關門票由十一月二十日(即首場演出前六星期)起經「城市電腦售票網」公開發售,例子證明發售時間早於有報導指的只可在演出日期前一個月開始發售。

(三) 根據康文署與香港藝術中心的「城市電腦售票網」合約條款,有關售票安排須經節目演出場地的確認。康文署於十二月九日下午收到香港藝術中心的指示,因該劇主辦單位須將劇名由《勾心鬥角》更改為《鬥角勾心》,故要求康文署更改門票上的資料及收起有關該劇的宣傳物品,但當時並未有透露原因。康文署在接獲有關指示後,立即跟進處理。由於有關安排須重新設置系統及票務資料,故須暫時停止出售該節目門票。有關停售門票安排已獲得香港藝術中心及該主辦單位的同意。在系統及票務資料重置完成,並經該劇主辦單位確認門票資料正確後,《鬥角勾心》的門票於翌日,即十二月十日,下午七時許重新開售。

一般情況下,更改門票上的資料是須要暫時停止出售有關節目門票,以便進行重新設置系統及票務資料的工作,是票務系統上的既定步驟。康文署在進行上述安排前,已與香港藝術中心及該劇主辦單位有充分的溝通。

(四) 康文署於十二月十日收到城市電腦售票網系統承辦商轉介一封電郵,內容指《勾心鬥角》的劇名涉及版權問題。康文署認為版權問題應交由有關演出場地及該劇主辦單位處理,故於當日(十二月十日)將投訴轉介香港藝術中心跟進。

(五) 綜合而言,康文署「城市電腦售票網」在此次事件中,完全是按照該劇演出場地及該劇主辦單位指示處理票務安排,並無任何安排不當之處。



2008年12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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