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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港燈二○○九至二○一三年度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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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會議今日(十二月十六日)批准了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由二○○九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發展計劃(以下簡稱二○○九至二○一三年度發展計劃)。

  根據二○○九至二○一三年度發展計劃,港燈將於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把平均基本電費(即不包括燃料費的增減)下調19.2%(即22.4仙)。有關減幅是政府根據本年一月與港燈簽訂的新《管制計劃協議》,多番與港燈磋商後達致的。基本電費並未計算燃料費的增減,用戶所付的淨電費,將隨燃料價格的起跌而調整。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在審議二○○九至二○一三年度發展計劃時,政府在獨立能源顧問的協助下,努力做好把關工作。我們從項目需要、時間性及成本角度對港燈建議的資本投資作出嚴格審核,並予以修訂。經與港燈多番磋商後,港燈終於同意把最初建議發展計劃期內的資本支出大幅降低約三成至123億。如計及通脹,二○○九至二○一三年度發展計劃期內的實質資本支出較上一個財政計劃(在現行的《管制計劃協議》中的財政計劃,在新《管制計劃協議》中改稱為發展計劃)的水平為低。」

  新《管制計劃協議》規定,港燈的准許回報率由過往的13.5%-15%,下調至9.99%,基本電費因此有下調的空間。是次基本電費的減幅,符合了政府在本年初公布新《管制計劃協議》時有關基本電費減幅達雙位數字的估算。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港燈可不時調整燃料價條款收費,把預測燃料成本與港燈實際燃料成本的差額轉嫁給消費者。在去年底進行二○○八年電費檢討時,港燈預測二○○八年的平均煤價約為每公噸86美元,根據此煤價預測,港燈把二○○八年一月一日起的燃料價條款收費定為每度電10.5仙。但由於二○○八年燃煤價格不斷上升,該燃料價條款收費水平並不足以令港燈收回實際燃料成本,以致港燈預測二○○八年年底的燃料價條款帳將累積至約10億元的負結餘。

  港燈預測二○○九年的平均燃煤價格為每公噸137美元。為免燃料價條款帳的負結餘進一步擴大,港燈計劃在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把燃料價條款收費上調每度電14.9仙。由於燃料價條款收費的上升抵銷了部分基本電費的減幅,包括燃料價條款收費在內的平均淨電費每度電將下調7.5仙,即由現行平均每度電127.4仙,下調至119.9仙,較現行水平減少5.9%。詳情見下表:

(以每度電若干仙計算)
     基本  減幅  燃料   淨  減幅
     電費  (%) 價條款  電費 (%)
             收費

二○○八
年電費  116.9    -      10.5    127.4    -

二○○九
年電費  94.5   -22.4    25.4    119.9   -7.5
               (-19.2%)               (-5.9%)

  港燈預期,與現行電費水平比較,發展計劃期內,以平均每年計算,基本電費將會下調。

  邱騰華表示:「政府成功說服港燈盡量降低電費穩定基金的結餘來減低發展計劃期內的電費。」

  邱騰華表示,政府在發展計劃期內會透過周年核數檢討及電費檢討,監察港燈的表現,確保市民能繼續享有可靠、安全、有效率及價格合理的電力供應。



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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