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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整筆撥款獨立檢討委員會發出:
整筆撥款獨立檢討委員會(委員會)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檢討報告。委員會檢視了為福利界推行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並就如何完善制度提出共36項建議。
委員會主席王英偉表示:「經過詳盡的分析和深入的討論後,委員會認為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所依據的原則,如靈活調配資源、精簡行政程序、加強機構問責等,是正確的,因此整筆撥款津助制度值得保留,持份者亦應各盡所能,務求令此制度更臻完善。」
「儘管我們建議保留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但也清楚了解各持份者的關注,包括非政府機構的財務狀況、機構管治水平、定影與非定影員工的工作關係、工作量的增加、員工薪酬安排、培訓計劃支援、服務發展,以及推行整筆撥款津助制度的監察工作等。」
「我們的建議是回應他們的關注。我們衷心希望這些建議能有助完善現行制度,並促進各持份者更緊密合作,從而提升服務質素。」
自二○○一年政府推行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以來,非政府機構獲得的總資助額由二○○一/○二年度的59億元,增加至二○○八/○九年度的80億元,增幅達36%。
王英偉說:「政府對福利界的撥款有所增加。然而,隨�茠懋|問題日趨複雜及公眾的期望有所提高,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亦應與時並進,迎接新的挑戰。我們認為政府及社會福利界均須以客觀及積極的態度,從多方面�茪漶A引入改善措施。」
「為推動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持續發展,委員會提出六項指導原則,就是各持份者應加強夥伴合作、財政及人力資源應得到靈活調配、非政府機構的表現得到適度的監察、非政府機構應提高向政府及公眾問責,及各持份者(特別是非政府機構管理層應與員工之間)應緊密溝通,但最重要的是有關持份者要改變思維。」
王英偉總結時表示:「我們深信,只要大家上下一心,通力合作,整筆撥款津助制度必會成功推行。」
委員會在進行檢討期間,共收到133份意見書,並與112個相關團體會面,同時亦委聘顧問進行一項研究,探討五個海外國家福利服務的撥款模式。委員會的檢討報告、檢討期間所收到的書面意見及顧問研究報告,已上載到獨立檢討委員會的網頁(網址:www.lsgir.hk)。
整筆撥款獨立檢討委員會的主要建議如下:
* 財務狀況
- 提供精算服務,鼓勵非政府機構善用盈餘
政府應為非政府機構提供精算服務,以評估有關機構是否有能力履行對定影員工的承諾。非政府機構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應該善用盈餘,例如改善員工的聘用條件及支持他們作專業發展等。
* 有效監察,增強靈活性
- 全面檢討審計程序,簡化財務申報規定
社署應全面檢討審計程序,以確保有關程序既能有效監察公帑的使用情況,又不會令非政府機構難以善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賦予的靈活性。社署亦應簡化財務申報規定。
* 員工培訓
- 撥出10億元設立社會福利發展基金
政府應撥出10億元設立社會福利發展基金,資助推行培訓計劃、提升能力的措施及改善服務提供情況的研究。
* 機構管治
- 制定《最佳執行指引》
福利界應就各項管理事宜為非政府機構制訂《最佳執行指引》,如有需要,可徵詢管理專家的專業意見。整筆撥款督導委員會應與福利界合力制訂《最佳執行指引》。
* 薪酬安排
- 額外調薪撥款應用於員工身上
非政府機構應把根據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發放的額外撥款,全部用於提供受資助服務的員工身上。另外,亦應把非定影員工的公積金撥款和儲備全部用於支付這些員工的公積金供款。
* 福利服務質素
- 進行有系統的服務檢討及服務規劃
政府應設立檢討機制,有系統地檢討福利服務,並確保在檢討過程中會考慮持份者的意見。
* 監察工作
- 成立接受投訴獨立委員會
政府應成立接受投訴獨立委員會,以處理與整筆撥款有關但非政府機構未能妥善處理的投訴,以及提出改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的建議。
- 重組整筆撥款督導委員會
政府亦應重組整筆撥款督導委員會,以加強其功能並擴大其成員組合,讓督導委員會可以引領福利界推動新津助制度的持續發展。其成員除包括現有的持份者外,還應包括社會上的獨立人士。
* 援助小型機構
- 加強行政及專業支持,助其持續發展
社署應設立支援服務台,為小型非政府機構提供管理意見及促進機構之間的合作。另外,社署還應提供額外資源,加強對小型非政府機構的行政及專業支援。
* 挽留人才
- 因應勞工市場情況,提供額外資源
社署應因應勞工市場情況,為有需要僱用輔助醫療人員或有關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提供額外資源,為期三年,以便有關機構可提供更具競爭力的薪酬,招聘和挽留這類員工。
完
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