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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上訴法庭判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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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新聞界查詢有關上訴法庭今日(十二月十二日)裁決《電訊條例》下相關罪行的條文符合憲法,政府發言人回應如下:

  「我們歡迎法庭的判決。上訴法庭現裁決相關罪行的條文符合憲法,這代表無牌廣播實屬違法。任何人如從事這類活動,包括無牌設置或維持電訊設施,以及參與以該等設施進行的廣播,即可能會被檢控。至於早前的個案,將會提交予裁判法院續審。」



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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