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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頂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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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山頂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為山頂區的發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九百公頃,涵蓋範圍北達司徒拔道,東至黃泥涌峽道及深水灣道,南面與西面山巒環抱,其中部分已列入香港仔郊野公園和薄扶林郊野公園的範圍。在山頂居高臨下,可俯瞰維多利亞港及港島南區,區內有山頂纜車、凌霄閣及山頂廣場等觀光名勝,令山頂成為遊客常到的旅遊點。該區也是一個低密度的高尚住宅區,環境幽雅,別具獨特景致。

  數個商業發展地段劃作「商業」地帶,主要是作商業發展,佔地零點五公頃。位於僑福道南端和山頂道100號的支區分別劃為「商業(1)」和「商業(3)」地帶,主要是作商業發展,其涵蓋範圍的重點功能為地方購物中心,為當地居民提供服務,用途可包括商店、服務行業和食肆。位於凌霄閣的支區劃為「商業(2)」地帶,主要是作商業發展,內設辦公室、商店、服務行業、娛樂設施和食肆,為區域或地區的商業/購物中心。

  山頂區的大部分住宅地段劃作住宅(丙類)地帶,佔地約八十二公頃。此地帶內的發展須受地積比率與建築物高度方面的限制。發展/重建計劃的最高地積比率為0.5倍或現有建築物的地積比率,兩者中以數目較大者為準。訂定這項限制的主要目的是把該區的發展密度保持在現有道路網所能負荷的水平及保存該區的現有特色和景致。「住宅(丙類)」地帶的各個支區,即「住宅(丙類)1」、「住宅(丙類)2」、「住宅(丙類)3」、「住宅(丙類)4」和「住宅(丙類)5」地帶,訂有不同的建築物高度限制,目的是保存公眾可見的視野,保持山頂山脊線不受遮擋,以及保留該區的特色。

  位於司徒拔道及黃泥涌峽道的若干住宅發展地段劃為住宅(乙類)地帶,佔地約八公頃。此地帶主要是作中等密度的住宅發展,服務住宅區一帶地方的商業用途,如向城規會提出申請,或會獲得批准。此地帶之下有兩個支區,分別為「住宅(乙類)1」及「住宅(乙類)2」地帶,各自訂有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方面的限制。

  約十四公頃的土地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此地帶的規劃意向,主要是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以及供應土地給政府、提供社區所需的社會服務機構和其他機構。劃為此地帶的土地包括學校、醫院、配水庫、警署、消防局、無線電通訊電台及其他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

  約十二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此地帶的規劃意向,主要是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以配合當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該區現時的主要休憩用地,包括柯士甸山道的山頂公園和柯士甸山遊樂場。

  指定為特別用途的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佔地約一點八公頃。此地帶包括位於黃泥涌峽道和山頂道的兩個加油站、山頂道的山頂廣場和司徒拔道的景賢里。山頂廣場是一個旅遊點,設有一個商場、公共車輛總站、公眾休憩用地、政府及社區設施和公眾停車場。山頂廣場的發展限制,包括最大總樓面面積為12,500平方米和最高建築物高度為主水平基準上420米。景賢里及其附連建築結構和花園具有很高的歷史和建築價值,已列為法定古蹟。把該用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歷史建築物保存作文化、社區及商業用途」地帶,是為了協助原址保存景賢里,並把該歷史建築物活化再用作文化、社區及商業用途,以供市民和遊客享用。

  山頂區內尚未拓展的山坡劃作「綠化地帶」,佔地約二百二十八公頃,為該區締造一塊秀麗宜人背景。此地帶的規劃意向主要是保育已建設地區/市區邊緣地區內的現有天然環境、防止市區式發展滲入這些地區,以及提供更多靜態康樂地點。根據一般推定,此地帶不宜進行發展。約五百二十八公頃的土地劃作「郊野公園」地帶,此地帶涵蓋該區南部和西部的香港仔郊野公園和薄扶林郊野公園部分範圍。
山頂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14/9現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規劃署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港島規劃處、中西區民政事務處及灣仔民政事務處,於辦公時間供市民查閱。

  核准圖的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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