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居民因非法轉讓護照及串謀詐騙被囚
******************
******************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一日)表示,一名香港居民因非法轉讓其護照及串謀詐騙等控罪,被判入獄。
五十五歲的女被告謝賽英,昨日(十二月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沒有合理辯解而向另一人轉讓旅行證件、為取得旅行證件而作出虛假陳述、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二項串謀詐騙等控罪,被判入獄二十七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六年八月三十日將自己的特區護照以七百元售予一名中間人,並與他串謀,以欺詐手段,不誠實地取得航空公司的服務。即訛稱將會乘搭前往倫敦的航班,從而取得該航空公司的登機證,再轉讓給他人使用。
其後,被告於今年七月向入境事務處申請補領特區護照,訛稱其特區護照早已遺失。
於調查中,被告亦承認她曾於一九九六年及二○○四年間,串謀欺詐香港入境事務處,分別與兩名中國籍男子不誠實地締結虛假婚姻從而取得所需文件以便該兩名中國籍男子取得簽注來港。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根據香港法例,沒有合理辯解而向他人轉讓旅行證件乃屬違法,而任何人士為取得旅行證件而作出虛假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十五萬及入獄十四年。」
此外,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完
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