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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行動」拘黑工及僱主共二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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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處及警方於今日(十二月十日)舉行聯合行動,打擊僱用非法勞工,共拘捕了22人,包括17名非法勞工及5名僱主。

  在「冠軍行動」中,兩部門分別搜查共42個地點,包括貨倉、洗衣工場、食物工場等,共檢查了175名僱員的身份證明文件。

  被捕的17名非法勞工,12名為內地人士,3名為菲律賓籍人士及兩名為巴基斯坦籍人士。

    於上星期四(十二月四日)入境事務處亦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打擊非法勞工的行動,共拘捕109名涉嫌觸犯入境條例的人士。

  入境處發言人稱:「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

  發言人強調:「入境處會繼續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人士,並對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作出檢控。」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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