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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與吸煙有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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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答覆:

問題:

  關於實施本會於二○○六年十月訂立的《2006年吸煙(公眾壎矷^(修訂)條例》(下稱「修訂條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當局曾表示會在修訂條例訂立12至15個月後,而設立吸煙罪行定額罰款制度的工作完成時,展開在巴士總站及公共交通交匯處劃定法定禁止吸煙區的工作,該項工作的進展是甚麼,以及何時會實施有關的禁煙規定;

(二)鑑於修訂條例對在煙草產品包裝上使用誤導性描述字樣施加一般性禁制,而該項規定的一年?限期已於去年十月二十六日屆滿,政府有沒有調查現時市面上是否仍有出售包裝上載有該等描述的煙草產品;及

(三)是否知悉自修訂條例實施後,煙草產品的銷量和煙民佔人口的比例有沒有下降,以及政府會不會考慮在下個財政年度增加煙草稅,以提高煙草產品的售價,從而減低市民購買該等產品的意欲?

答覆:

主席:

  多謝鄭家富議員的提問。

(一)正如我在二○○六年修訂《吸煙(公眾壎矷^條例》時說明,擴大控煙範圍是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來進行,我們會先行就吸煙罪行引進定額罰款制度,然後再進行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劃定禁煙區的工作。在時間表上,我在去年回答鄭家富議員提問時亦已交代,定額罰款制度在主體法例通過後預計約需十個月落實,而當局的目標是於二○○九年開始實施定額罰款制度。

  繼立法會於今年七月通過《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壎芵p現時正與相關部門建立實施定額罰款制度的行政機制和資訊系統,我們亦正制訂附屬法例以處理各項技術性細節,我們預計工作可如期於明年第二季完成。我們會按計劃在定額罰款制度落實後,逐步將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法定禁煙區。初步計劃會先考慮將有上蓋建築物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法定禁煙區,然後再考慮露天的交匯處。當局會將草擬好的規劃進行公眾諮詢。按照現時計劃,預計將第一批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法定禁煙區的工作可於二○○九年內完成。

(二)《吸煙(公眾壎矷^條例》(《條例》)中有關煙草包裝不可展示任何可能會令人產生錯誤印象的詞句、描述、商標、圖形或任何其他標誌,使人誤以為該產品對健康危害較少的條文,已於二○○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自《條例》生效至今,執法部門一直密切注意是否有違例煙草產品在本地市場銷售,至今尚未發現有煙草產品的包裝涉嫌違反上述條文。當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煙草產品的包裝,一旦發現懷疑違例個案,定會跟進調查,並會尋求法律意見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採取執法行動。

(三)當局並無統計煙草產品的銷售數據,但根據海關數字,在二○○七年十月至二○○八年九月的十二個月期間,完稅香煙總數為37億5千6百萬枝,較二○○六至二○○七年同期的34億4千3百萬枝增加約9.1%。然而,政府統計處進行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顯示,習慣每日吸煙的15歲或以上人士的百分比由二○○五年二月到五月的14%減少到二○○七年十二月至二○○八年三月的11.8%。全港在15歲至19歲組別的吸煙人士比率由二○○五年的3.5%下降至最近的2.4%。同時有57%市民認為在公眾地方接觸到的二手煙比以前減少了。這個趨勢令人鼓舞,亦顯示二○○七年修訂《吸煙(公眾壎矷^條例》有一定成效。

  特區政府一直從多方面茪漶A包括透過立法、徵稅、宣傳、教育、執行法例及推行戒煙服務,盡量減少煙草的廣泛使用和減低二手煙對公眾健康的影響。關於增加煙草稅的問題,一如以往,財政司司長在制訂每年財政預算案時都會因應公共財政、經濟情況和相關政策,檢討是否有需要調整煙草稅。在政策方面,我們會繼續監察煙草的使用情況及對公眾健康的影響,並在檢討煙草稅的稅率時顧及這些因素。

  多謝主席。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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