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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區議會地區小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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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日)立法會會議上何秀蘭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答覆:

問題︰

  由二○○八至二○○九年度起,當局在每個財政年度向各區議會合共撥款3億元,以推行地區小型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每個區議會而言,本年一月至今通過了多少項有關的工程計劃、獲授權當局分別批准、仍在審批及拒絕了當中多少項工程計劃的撥款申請、每項工程計劃的內容及預算開支款額,以及部份工程計劃仍未獲批准或遭拒絕的原因;及

(二)鑑於最近有報道指該筆撥款至今仍未被動用,有關的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會否檢討撥款機制,以確保撥款申請得以盡快審批,使社區盡早受惠?

答覆:

主席:

(一)二○○八至○九財政年度,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撥款為3億元,已在本年四月分配予十八個區議會。這整體撥款是專款專項撥款,讓區議會推行地區小型工程,從而改善地區設施、居住環境及壎舠〞p。地區小型工程項目主要由區議員提議,也有部分為政府部門向區議會建議的項目。經區議會決定落實進行的項目,只要屬地區小型工程計劃整體撥款所涵蓋範圍,政府便會批撥所需費用。

  截至本年十一月底,各區區議會已決定落實進行的地區小型工程項目有626項,而政府亦已適時批出撥款推行這些項目。此外,有約250個建議項目已獲區議會原則上同意作進一步研究,包括界定工程內容、擬備開支預算、進行可行性研究和有關諮詢等。這些前期籌劃工作完成後,如果區議會決定落實進行有關項目,政府便會安排批撥所需費用。除上述項目外,各區區議會現正聯同有關政府部門,積極物色其他新的項目。因此,我們預期工程項目的數目會陸續增加。

  已獲批撥款的地區小型工程項目,主要包括提供或改善公園/休憩處/避雨亭/涼亭等休憩設施(約佔23%)、體育場所/地區圖書館/游泳池等康文場地的改善工程(約佔17%)以及各類型的美化和綠化工程(約佔15%)等,當中大部分為工程費用不超過300萬元的較小型項目。這些項目的預計總工程費用約為3億7,300萬元。各區的項目撥款情況載列於附件。

(二)自計劃推出以來,各區議會均十分踴躍地籌劃工程,多個項目亦相繼進入施工階段。我們預期,隨茯I工進展,工程開支將集中在本財政年度較後的時間。

  民政事務總署會聯同各區區議會和相關部門,不時檢視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推展情況,以便改進。為加快推展工程,我們已建議區議會就每個擬議項目委派一位區議員或一個專責小組,在民政事務處協助下,跟進規劃和設計工作(例如實地視察和協商),加強溝通,盡可能在常規會議外即時解決問題。我們也建議區議會考慮以傳閱文件的方式通過建議項目,無需等待一般兩個月召開一次的相關區議會委員會會議。此外,就需要諮詢其他政府部門的項目,各有關部門會加快就項目提供意見;如有複雜情況,會交由高層同事安排協調。各區民政事務處亦會更積極跟進工程項目的進度。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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