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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致力拓展粵劇演出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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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就傳媒查詢有關新光戲院租約的回應如下:

  特區政府一直關注粵劇界的發展需要,以及新光戲院租約事宜的最新情況,知道承租公司一直採取積極態度與業主方面洽商續租事宜。民政事務局較早前已去信新光戲院的業主,解釋政府對粵劇發展的承擔,並請他們慎重考慮粵劇界期望新光戲院繼續營運的訴求,希望業主繼續支持粵劇的發展。

  特區政府明白要協助粵劇發展,資源方面的配合非常重要。政府於二○○五年十一月成立的粵劇發展基金,至今已撥款約一千七百萬元,支持了超過210項申請。此外,政府亦透過多元的渠道及形式支持粵劇發展,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每年支持約500場粵劇粵曲表演活動,香港藝術發展局繼續撥款支持粵劇的演出、教育推廣及其他發展項目,民政事務局資助香港演藝學院舉辦粵劇課程等。

  為增加粵劇演出場地,政府將開拓不同規模的場地以配合粵劇發展需要,包括將油麻地戲院及紅磚屋改建為設有小型劇場的戲曲活動中心(預計二○一一年落成);在高山劇場新翼興建中型劇場、大型排練室及錄音室(預計二○一二年落成);及在西九文化區的戲曲中心設大型和小型劇院、排練設施等(預計二○一四年至二○一五年落成)。

  此外,政府亦會在康文署場地提供更多檔期,紓緩粵劇界對演出場地的需求。有關措施包括支持粵劇界在沙田及屯門大會堂推行「場地伙伴計劃」﹔繼續在高山劇場實施粵劇演出優先租場政策;以及計劃由下年度逐步開始在數個大型場地(包括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香港大會堂音樂廳、葵青劇院演藝廳及荃灣大會堂演奏廳)撥出檔期予粵劇團體優先租用。

  政府會繼續探討在不同地區拓展粵劇演出場地的可行性,並鼓勵粵劇界更多使用康文署各區的表演場地。



2008年12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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