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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打擊非法勞工的行動,共拘捕109名涉嫌觸犯入境條例的人士。同時,本處亦在陸路口岸成功堵截180名懷疑來港從事非法工作的訪港旅客。
在一連六日的行動中,入境處調查科人員共拘捕了65名涉嫌非法勞工、5名非法入境者、9名逾期居留人士及30名本地僱主。並在一些餐廳及酒樓內檢獲6張懷疑偽造香港智能身分證。該批偽證的質素頗為差劣,更無法模仿智能身分證的防偽特徵,只要細心查看,便可分辨真偽。
行動於十一月二十七日早上6時展開,於昨日(十二月三日)下午9時30分行動結束,入境處調查科人員共搜查了205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餐廳、工廠貨倉、貿易公司、髮廊、腳底按摩店、廢物回收公司、住宿單位及裝修中的住宅單位。
行動中拘捕的65名非法勞工,包括17男及48女,年齡介乎23至64歲,他們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當中包括1名法國籍、1名湯加籍、10名印尼籍、4名菲律賓籍及49名中國籍人士。另外亦拘捕了5名非法入境者,年齡介乎25至47歲,他們涉嫌未得入境處處長批准在港非法逗留。當中包括1名越南籍及4名中國籍人士。
另外包括30名香港居民,年齡介乎32至69歲,亦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或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而被拘捕。
與此同時,本處亦在陸路管制站加強對訪港人士的審查。在一連數天的行動中,本處共對853名訪港旅客進行了詳細審查,其中180名人士因未能符合入境條件而被拒絕入境。
入境處發言人稱:「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至於非法逗留香港及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非法逗留香港的人士,最高刑罰均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入獄三年。」
發言人強調:「入境處會繼續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人士,並對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作出檢控。」
完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