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文署元朗劇院「場地伙伴計劃」 邀請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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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為推行「場地伙伴計劃」,早前曾邀請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現時康文署轄下的十個演藝場地已分別揀選了場地伙伴。由於元朗劇院尚未物色到合適的場地伙伴,康文署現再次邀請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參加元朗劇院「場地伙伴計劃」的建議書。截止日期為二○○九年一月五日(星期一)下午五時三十分。
是項計劃旨在讓演藝場地與演藝團體及機構建立伙伴關係,從而達致建立場地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善用場地設施、制訂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促進尋求企業及私人贊助,以及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等目標。
邀請建議書文件可於康文署各演藝場地索取,或於網址www.lcsd.gov.hk/vps下載。
查詢可致電二六○一 八○○四。
完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