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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按照《鐵路條例》(第519章)規定,在憲報刊登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的鐵路方案。
高鐵項目是行政長官於二○○七年十月《施政報告》中宣佈的十大基建之一。估計該項目在施工期及營運期可分別創造約五千五百及一萬個職位。
政府發言人表示,高鐵項目將包括一個設在西九龍的總站,以及一條由西九龍延伸至皇崗邊界的專用隧道,以連接鐵路的內地段。
他說:「擬議的鐵路會為經深圳來往香港至廣州的乘客提供快捷、方便及可靠的公共運輸。乘客將來前往深圳和廣州分別只需約十五分鐘和約五十分鐘,即比現時來往粵港的城際鐵路快一倍。」
該高鐵項目把香港連接至國家高速鐵路網。建成後來往香港至北京及上海的時間會縮短至十小時和八小時。
透過接駁毗鄰的機鐵線九龍站與及將來的九龍南線柯士甸站,高鐵乘客可方便地前往香港不同的地方。
港鐵公司現正就高鐵香港段進行設計工作,公眾諮詢亦正積極進行。
該項目如獲批准,預計建造工程可於二○○九年年底展開,於二○一四或二○一五年完成。
根據《鐵路條例》(第519章)規定,由今日起至二○○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期間,公眾有權就高鐵的鐵路方案提出反對,並根據該條例的規定申索賠償。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中西區、元朗、屯門、荃灣、葵青、深水�鶨M油尖旺民政事務處,以及元朗、屯門、荃灣及葵青和九龍西區地政處,查閱上述方案及相關圖則。
公眾可向路政署鐵路拓展處購買上述方案及圖則,查詢可電二七六二 三九七六。方案及圖則的電子版可於路政署網頁(http://www.hyd.gov.hk/chi/major/road/rail/index.htm) 瀏覽。
如欲進一步查詢上述方案,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路政署 (電話 :二七六二 三五六四)或運輸及房屋局(電話 : 二一八九 二一三二)。
完
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2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