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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級薪常會公布第十一號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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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首長級薪常會)發出:

  首長級薪常會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向行政長官提交第十一號報告書,內容載述委員會就公務員首長級職系架構檢討的結果和建議。

  委員會主要檢討首長級職系及薪酬架構。報告書內建議精簡現時的首長級架構,將首長級薪級表由十級修訂至八級,而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應由七級減至六級。首長級薪級點第10點和第9點,及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點第7點,即二○○二年七月問責制推行前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的薪級點,應從首長級架構中刪除。

  首長級薪常會認為各紀律部隊首長現時的薪酬水平合宜,建議維持不變。

  委員會考慮由獨立顧問進行的薪酬比較研究的結果,並平衡所有相關考慮因素,建議現時公務員首長級人員的薪酬水平維持不變,同時適度地改善有經驗首長級人員的增薪安排。

  首長級薪常會明白公務員及私營機構的薪酬政策和系統存在基本差異。有些私營機構的薪酬安排,例如浮動薪酬及長期激勵計劃,在公務員體系中並不存在。另一方面,公務員享有職業保障,按時增薪的薪級制度,穩定的事業發展和工作環境。他們在服務市民方面擔當較大的公民角色,與私營機構不可作相近比較。

  首長級薪常會主席鄭海泉說:「我們期望我們所提出的建議,可讓當局作為基礎,因應有關持分者的意見及較廣泛的公眾利益,考慮提供足夠的薪酬去吸引、挽留和激勵有關職系的人員。」。

  鄭海泉說:「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採取審慎態度是必需的。」

  鄭海泉續說:「首長級薪常會謹向曾就檢討作出貢獻的首長級人員、管理層和職方協會致意,並多謝參與私營機構薪酬比較研究的公司的通力合作和支持。」

  首長級薪常會第十一號報告書已上載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的網頁http://www.jsscs.gov.hk/ch/publications/reports_sdcs.htm。

  首長級薪常會就公務員首長級職系的架構、薪酬和服務條件提出意見。根據職權範圍,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時,可進行職系架構全面性的檢討。首長級薪常會主席為鄭海泉,委員為蔣麗婉、周松崗、高育賢,羅家駿及雷添良。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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