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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廣東省對香港專業和服務業的開放和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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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茂波議員的提問的口頭答覆:

問題:

  為進一步深化粵港經貿合作,本港與廣東省政府將會以先行先試形式在廣東試行25項開放和便利化措施,涵蓋的服務包括會計、建築及相關工程、醫療及牙醫、人員提供與安排、環境、社會服務、旅遊、教育、海運、公路運輸和個體工商戶。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沒有與廣東省政府商討落實有關措施的安排;如果有,安排的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有沒有進行有關的研究和制訂有關政策,以配合本港各個專業及服務業在廣東省開展業務;如果有,研究和政策的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三) 會不會將上述開放及便利化措施交由「經濟機遇委員會」討論;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今年七月二十九日,內地與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一般稱作CEPA)補充協議五及公布一系列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的開放和便利化措施,屬廣東省先行先試的措施共25項,其中17項在CEPA框架下實施,並將在二○○九?一月一日生效。在25項措施當中,?地同意就多個服務領域(包括醫療及牙醫、海運、人員提供與安排等方面)開放市場准入要求。內地亦同意就醫療及牙醫、旅遊、分銷、道路運輸等服務領域下放審批權予廣東省,以簡化和加快有關程序。

  我先回答陳議員第(一)部分的提問。特區政府非常重視粵港的服務業合作,並與廣東省政府保持緊密聯繫,就先行先試措施的實施細則進行磋商,確保在廣東省得以盡快落實。

  事實上,「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下設有「粵港落實CEPA服務業合作專責小組」。特區政府充分利用這個專責小組,與?地有關單位保持聯繫和跟進,以確保廣東省先行先試的措施有效落實。雙方有關部門已於本年八月簽訂8項合作協議,訂下來年工作目標,加快落實廣東省先行先試措施,並加強兩地服務業的合作。特區政府各部門亦不時與廣東省相關單位就落實廣東省先行先試的措施進行交流,並反映業界的意見。

  此外,特區政府密切監察有關措施的法律法規的頒布及配套工作的落實情況。據了解,中央及廣東省有關方面正進行法律法規的修改工作,廣東省當局亦正準備有關的配套落實工作,包括公布有關措施的實施細則、建立通報磋商監督機制、提供貿易及投資便利化措施,以及加強對香港服務提供者的支援。我們會陸續把內地新修訂的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上載至CEPA專題網頁,供業界參考。

  為增進業界對CEPA補充協議五和廣東省先行先試措施的了解,特區政府於今年九月與國家商務部及廣東省政府聯合主辦政策宣講會,邀請相關中央部委和廣東省政府代表介紹有關服務貿易領域開放及先行先試措施的具體內容和落實的配套措施,並與業界交?。

  就第(二)部分的提問,我想指出,特區政府會不時按需要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進行研究,以配合專業及服務業的發展。例如,就國家「十一.五」規劃所帶來的挑戰和機遇,政府當局舉行了經濟高峰會,並邀請來自工商界、專業界、勞工界和學術界人士參與研究。有關研究亦特別就「商業及貿易」;「金融服務」;「航運、物流及基礎建設」;及「專業服務、信息、科技及旅遊」相關議題進行具體討論,當中也涉及粵港服務業合作和發展和善用CEPA等建議。CEPA補充協議五及廣東省先行先試措施正是循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這大方向而推?。

  事實上,我們每年在研究進一步擴大CEPA的開放措施,以及促進貿易及投資便利化的安排時,都會聽取業界的意見,考慮有關建議對香港經濟發展帶來的裨益,並與中央及廣東省方面保持緊密的溝通和聯繫。

  我們在推動CEPA的工作上非常重視業界的意見,因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繼去年三月、十一月分別舉辦CEPA交流會後,在今年十一月十一日舉行了第三次CEPA交流會,聽取業界代表就落實CEPA補充協議五和廣東省先行先試措施的意見,及對進一步開放的建議。我們正收集和整理具體的意見,稍後會向中央及廣東省方面反映和跟進。

  就提問的第(三)部分,面對當前的金融危機,新成立的「經濟機遇委員會」會監察和評估金融海嘯對香港經濟和主要產業造成的影響,研究及提出具體的應對方案,供政府當局和業界考慮,轉危為機。委員會會密切留意廣東省及鄰近地區的最新發展,務求為香港不同界別探討新的商機和提升香港的競爭力。如合適的話,政府當局亦會就如何為香港的服務業和專業人員進入內地市場爭取更多商機,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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