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發表報告(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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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領導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今日(十一月十一日)發表報告,詳述專責小組透過現有的滅罪和禁毒網絡進行廣泛諮詢後而整合的策略。

  專責小組於二零零七年十月成立,是行政長官該年度施政報告其中一項措施,該小組成員由跨部門的高層代表組成。

  黃仁龍在今日舉行的記者會上宣布專責小組的建議。他說:「在探討眾多地方的禁毒工作時,我們迫切地意識到必須制訂聚焦、全面和可持續的策略。」

  他說:「當局將積極執行各項建議,並與相關各方保持緊密合作。」

  專責小組建議的其中一項重要長遠措施,是引入新法例賦權執法人員要求被合理懷疑吸毒者接受毒品測試。

  他說:「強制毒品測試的首要目的,在於及早介入以助治療及康復,而非方便檢控。」

  擬議的強制毒品測試計劃可以包含分級介入架構,讓測試結果呈陽性的人士,可以選擇接受警告及/或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而避免檢控他們。檢控應該是最後選擇。

  然而,當局將慎重考慮涵蓋範圍、人權問題、對其他法律及執法行動的影響、資源,及推行細節等與強制毒品測試相關的重要問題。

  黃仁龍表示,政府在推行計劃前,將充分諮詢公眾。此外,當局應委託機構進行研究計劃,為學校制訂可行的校本毒品測試計劃,供學校自願採用。

  同時,濫藥者輔導中心應該提供醫療支援,包括自願模式的毒品測試服務。

  專責小組亦建議試行為期兩年的加強感化服務先導計劃,為青少年毒犯提供更聚焦、有系統和深入的戒毒治療計劃。感化主任將能加強其統籌和監管的角色,司法人員則可以在更生過程中擔任更重要的監察角色。

  在預防教育及宣傳方面,專責小組認為學校是增強保護因素的重要平台。當局應製作資源套,以協助學校制訂包含禁毒元素的校本健康校園政策,並加強有系統的教師專業培訓,同時亦應為學校內所有人員擬備清晰的指引和程序,有效處理涉及高危學生的個案。

  教育局應檢視和加強各「學習領域和學科」的禁毒元素,並鼓勵學生參與「其他學習經歷」中的活動。

  專責小組另一項重要建議,是採用「危害精神毒品」這個新的中文用語,讓公眾明白該等毒品會危害健康和令人上癮。

  專責小組建議加強利用互聯網接觸青少年,包括青少年吸毒者。藥物資訊天地的內容亦應更新和加強,使成為禁毒教育的匯聚點和資源中心。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正與內地加強合作,以打擊青少年跨境吸毒問題。當有香港青少年在內地因吸毒而被捕,警方將通知有關青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以便為他們回港後安排跟進康復服務。

  李少光補充:「我們正加強支持警司警誡計劃下的保護青少年服務,提升在互聯網蒐集情報的能力,並與非政府機構及相關行業加強合作。」

  專責小組明白,對抗青少年毒品問題,並非政府獨力可以承擔。「友出路」計劃自九月啟動以來,在社區中獲得廣泛推廣,以締造關懷文化。

  禁毒專員黃碧兒將領導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協調各方落實建議,並向禁毒常務委員會和撲滅罪行委員會匯報進展。

  報告摘要及全文,已上載於禁毒處網頁(www.nd.gov.hk)。



2008年11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