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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一月十日)提出兩項進一步加強支援中小企業的措施,以紓緩它們在目前金融危機下所面對的困境。
當局已在十一月六日落實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的加強措施,而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信保局)亦在上月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協助中小企業;今日提出的建議是在這等措施以外為中小企業提供的進一步支援。
政府發言人在闡述新措施時表示,其中一項建議是設立一個有時限的中小企業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建議計劃),向中小企業的信貸市場提供一百億元的貸款額。
他說:「政府會為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所批貸款提供百分之七十的信貸保證,涉及的信貸保證承擔為七十億元。」
「在建議計劃下,每家中小企業的最高貸款額為一百萬元。」
「在一百萬元的最高貸款額中,最多五十萬元可作為循環信貸。政府對循環貸款的信貸保證上限維持在百分之七十。」
發言人補充說,借貸企業可享有六個月的還款寬限期,期間可以只償還利息;寬限期後,貸款的最長還款期為二十四個月。
發言人說:「建議計劃的目的是在現時信貸緊縮的情況下,進一步協助中小企業從商業貸款市場取得貸款,以紓緩現金周轉的問題。」
「所有在香港註冊並有實質業務的中小企業均可申請,不限行業或業務種類。申請期由實施當日起計,為期六個月。申請期限可於檢討後延長。」
政府會在諮詢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後,盡快把建議計劃提交財務委員會審批。在完成所須的程序和法律文件後,預期計劃可於下月推出。
同時,信保局亦會推出新的支援措施,進一步協助中小企面對金融危機,維持業務及拓展新市場。有關措施將於兩年內檢討。
為了向出口商提供更佳保障,並協助他們向銀行融資,信保局同意在無損穩健的信貸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原則的情況下,盡可能靈活及彈性處理中小企業的出口信用保險申請,並加大保額。
信保局亦會提高六個新興市場(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科威特、智利、巴西、捷克共和國及馬來西亞)的承保限額。適用於這些市場的保費亦會調低。
此外,信保局會加快處理小額信用限額(即五十萬元或以下)的申請,務求在收到足夠資料後的二至三天內完成處理程序。在審批這類申請時,信保局會盡量靈活處理。
為加強信保局的承保能力,政府將會把最高法律責任由現時的一百五十億元增至三百億元。
根據《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條例》的規定,增加最高法律責任須得到立法會決議通過。政府計劃於明年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
政府發言人說:「中小企業是香港經濟的支柱。政府高度關注中小企在目前信貸危機中所面對的困難。」
「我們相信這些措施可為中小企的營運資金提供更多的彈性和方便,亦可進一步協助中小企維持業務及拓展新市場。」
完
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8分